自201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施行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行政执法推进制度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的示范指导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无线电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公众网络投票活动”。2018年12月13日至21日活动期间,共有27368人次通过微信参与投票。综合参考网络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以下案例入选“无线电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江西省无人值守黑广播案
案例概述:
2018年3月9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接九江市无线电管理局报告,称在日常监测时发现市区某小区101.4MHz频点出现不明信号,经解调分析后判定疑似“黑广播”信号,请求进行立案查处。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立案调查,确认信号源为瑞昌市武山铜矿附近某通信基站上正在工作的“黑广播”设备,当事人身份不明。
该不明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不得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十四条“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以及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规定,对正常的广播信号造成干扰。
鉴于本案当事人不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其官网公告案情并通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到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受调查处理。在认定依法登记异地保存的黑广播设备为无主物品后,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作出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的决定。
案例点评:
“黑广播”是指未经批准设置、非法占用无线调频广播频率的无线电发射电台,播放内容多以虚假医药广告为主,严重扰乱广播电视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每年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查处的“黑广播”案件中大部分为无主案件,本案是江西省依法查处无人值守黑广播的典型案件之一。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在本案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处理,执法严谨,处置得当,使用法律准确,切实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保障了无线电安全。(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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