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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人的庄严承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2026-10-1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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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检察系统5位代表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

检察为民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检察系统代表日常面对的都是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明确,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宋喜东认为,做一名既有“铁肩膀”又有“金刚钻”的新时代检察官。关于高质效办案,他有两点体会:第一点是要方向正确。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第二点是要队伍过硬。高质效办案要政治坚定、业务优良、担当实干。比如,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曾经办理过一起合同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骗取了企业生产的商品,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在引导侦查、夯实证据的同时,向全县的企业送达风险提示函,送法进企业。

找准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宋喜东表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不是就案办案,而是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中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办理的一起“一房二卖”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第一位买家是外出务工人员,对耗费了大量时间选购的房子,坚决不放手。第二位买家是位老人,对拿出全部积蓄购买的房子,拼命也要保住。而挪用房款的业务员短时间内没有还款能力,又面临刑事处罚,想“破罐子破摔”。“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最终能够成功解决退款和房子归属问题,达到各方满意,主要是各方都能感觉到检察院是真心为群众办实事的,理解信任检察院。”宋喜东说。

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落到实处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明认为,她办案很少有那种波澜壮阔的宏大场面,但是司法温度藏在一个又一个普通案件当中。比如一个非法买卖外汇行刑反向衔接的案件中有两名从犯,因为情节轻微被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是应该受到行政处罚。在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外汇管理部门移送过程中克服了异地管辖、跨层级管辖和证据转换的难题,联合外汇管理部门共同推动了纵向、横向、跨区域的一体履职,不仅畅通了程序上的衔接路径,还使这两个人依法受到了警告和行政罚款的处理。

李明告诉媒体记者,同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建立起了常态化检汇协作机制,梳理了《外汇领域常见罪名法条指引》,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同时入选了全国典型案例。李明认为,从非法买卖外汇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就能够看到,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正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坚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做到当刑则刑、当罚则罚,防止因“不刑不罚”而产生监管漏洞。另一方面,要注重办案效果,透过案件在制度和机制上查缺补漏,把检察监督的链条延伸得更长、做得更实,确保检察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要坚持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同时发力,也就是通过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精准及时的司法救助、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把矛盾化解在前端、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特别是通过做深做优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排解群众的忧心事、烦心事。在一起案件中,徐某因遭遇车祸没有得到足额赔偿而生活陷入了困境,在进一步走访时得知肇事方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徐某因伤卧床失去了生活来源。为此,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帮助申请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生活的燃眉之急。同时,协调开通了康复绿色通道,既把司法温暖送到位,也把案件道理讲清楚,帮他解开心里疙瘩,重拾生活信心。

家门口的河水清不清、空气好不好、住得是否舒心,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因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最早确定的法定办案领域之一。李明介绍,在同江市境内松花江的下游有一处常年禁渔区,这里曾经违法捕捞屡禁不止、岸上乱堆乱建,不仅影响环境,造成了行洪泄洪的安全隐患。同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后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启动了“河湖长+检察长”的协作机制,协同多个部门推动,共同巡查整治违法捕捞,增殖放流160万尾,清理岸上57处、共计353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

李明表示,同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上下游共同开展流域治理,有力地保障了禁渔区内的鱼类产卵繁殖、栖息越冬和洄游通道的安全,这片曾经的捕鱼滩地已经纳入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水草丰美、水鸟回归。近些年,她带领或者指挥办案组办理了近200件生态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监督增殖放流、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惩罚性赔偿,为保护龙江最宝贵的原生态优势、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检察官在新时代应该具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能力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从鑫莎一句“能办”让被害人一家从“慌兮兮”到“安稳稳”。她认为,在新时代应该具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能力,她觉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科技浪潮是扑面而来,对检察官办案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一段时间以来陆续受理了多个医保诈骗案件,一些药店为了追求不法利益,收购、租借他人医保卡,通过虚开药品、虚开治疗项目等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从鑫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为了规避结算频率的限制,涉案的医保卡除了在涉案的药店进行空刷之外,还会被换到其他药店进行空刷,但查证的药店为数不多,可能存在漏罪漏犯的情况。

当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刻影响着各行各业。从鑫莎认为,要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三个层次:一是要办好案件。二是要多做一步。三是提升能力。比如,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了实现对骗保行为的精准打击,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构建了“医保空刷诈骗数字监督模型”,通过已经掌握的涉案医保卡结算记录,筛查出可能存在空刷行为的药店,再通过药店的结算记录,反查出可能存在空刷行为的医保卡持卡人。

从鑫莎认为,数据碰撞产生了大量的监督线索,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追诉漏犯、追加漏罪等方式实现法律监督,截至目前协同相关部门累计追回被骗医保基金上千万元,取得了积极的监督成效。近年来,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和社会治理实际,陆续构建了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监督等多个数字模型,在深化法律监督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检察工作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深度转型。

如今,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在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对检察办案的作用,比如研发的AI辅助量刑建议场景,创新构建了“量刑规范计算+类案智能匹配”双模块辅助体系,累计辅助量刑1.6万件。同时,运用最新智能体技术对知识产权上下游进行追漏诉监督,运用智能体筛查电子数据锁定遗漏同案犯,准确认定犯罪金额,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杭州市西湖区辖区内盛产“西湖龙井”,是茶农的重要经济来源。因“西湖龙井”茶的高知名度,市场上一度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冒充“西湖龙井”茶的情况。近年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批侵犯“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对侵犯“西湖龙井”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全链条打击,斩断制假售假产业链,维护“西湖龙井”品牌,保护茶农、消费者的利益。

从鑫莎表示,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搭建被告人与商标权利主体之间对话沟通协商的平台,督促被告人进行诉前赔偿,使受损法益得到及时修复。同时,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在进一步思索如何实现源头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西湖龙井”商标使用、管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加强“西湖龙井”品牌保护。而且,联合有关单位就“西湖龙井”保护构建“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让茶农种茶更安心,让消费者买茶更放心。

检察官不能仅仅只算法律账还要算民生账、和谐账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谢文凯始终秉持“让有罪者伏法,让无辜者清白,让受害人暖心,让老百姓满意”的职业信仰。他认为,“高质效”蕴含着“求极致”的工匠精神,检察为民就是既要做斩向黑手的“利剑”,也要做照进心里的“暖阳”,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在办理一起涉案2200余万元的养老诈骗案时,检察为民的温度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抢时间。第二是尽全力。第三是重治理。他的体会就是:小案连着民心,小案不能小办,检察官不能仅仅只算法律账,还要算民生账、和谐账,只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真正“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谢文凯认为,检察官在办案中要善于在海量证据中寻找蛛丝马迹,在细微之处还原事实真相,以精湛的业务能力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比如,他曾经办理了一起涉案2亿余元的挪用资金案,公司报案称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但是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矢口否认、拒不认罪,并且提供了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在当时经过公司的授权同意,这样事实证据就出现了重大矛盾。而检察官选择的就是在细微之处破局,一般都认为公司印章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并非如此。

印章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细微的磨损、磕碰或者有细微的附着物等等,而这些细微的特征就成了检察官辨别盖章时间的“基因密码”。武清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调取了公司近十年的印章样本逐一进行分析比对,其中发现这份所谓的“情况说明”,其印章印文的细微特征与犯罪行为时公司的公章特征并不相符,而与近期的高度吻合,这就说明了犯罪嫌疑人是事后为掩盖罪行伪造的这份说明,最终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据此成功地指控犯罪。

谢文凯表示,办理经济大案,压力确实大,涉案人员盘根错节、涉案金额千头万绪,事实证据纷繁复杂,社会关注度也很高,所以办理这类案件也是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现实检验,谢文凯有以下几点体会。第一是不搞“一刀切”,而要“剥洋葱”。检察履职必须坚守法治精神,恪守法治底线,严格依法办案。一个上百亿的“盘子”,涉案人员往往是成百上千,这里面有设局骗钱的组织策划者,有具体实施犯罪的重要参加者,也有属于辅助地位的一般人员,检查各个要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进行区分,根据行为人的参与程度、地位作用、主观恶性,来精准予以打击。

第二点是不被“糊涂账”蒙蔽,练就“透视眼”。经济大案账目往往都是比较混乱的,几百个账户、几千张银行卡来回流转资金。而谢文凯的任务就是要把糊涂账算成明白账。不管怎么使用虚拟货币,不管怎么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逃避侦查都要通过大数据穿透,还原每笔资金的走向,只有查清楚赃款到底进入了谁的口袋,才能坐实犯罪,所以既要防止有人浑水摸鱼,也要防止幕后黑手逃之夭夭。

第三点就是不只“抓人”,更要“追钱”。很多经济案件都涉及退赃退赔,对老百姓而言,看到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固然解气,但更关注的是血汗钱能不能被追回。所以谢文凯是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是准确定罪,另一条是追赃挽损。不仅要走得稳,还要走得快,只有尽快把老百姓被骗的钱追回来,才是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最后一点就是在程序上必须“较真”,不能“任性”。所有案件都要遵守程序法定原则,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一方面要带头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履职,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确保整个诉讼过程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总而言之,办好经济案件既要在案卷里较真碰硬,也要在老百姓心里赢得认可,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孟凡君】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