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马艳
锂电池免征消费税的措施即将终止。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对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成熟电池产品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2027年9月1日起升至4%;同时,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实施阶段性免税至2028年年底。
“《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油电同权’的大幕正式拉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联分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从购置税减半、车船税免征取消,到电池消费税恢复征收,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保护期”正在分阶段、有节奏地退出。
分步实施、分类施策 为产业链预留缓冲周期
本次政策调整并非突发式变革,而是基于产业长期发展现状的渐进式优化。在此之前,我国锂电池等绿色电池品类已享受了11年的免税红利,为产业起步壮大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早在2015年2月,我国便正式将电池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规定,电池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三大环节征收,适用税率为4%。为适配产业差异化发展需求,国家对铅蓄电池设置缓征过渡期,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按4%税率全额征收;同时重点扶持绿色电池产业,明确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七大品类免征消费税,新能源汽车所用的锂离子蓄电池、燃料电池均位列免税清单。十余年来,该政策精准践行淘汰落后产能、赋能绿色新能源产业的调控初衷,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汽政研表示,在该项免税政策与新能源汽车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协同发力下,国内锂电池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体系日趋完备,我国成长为全球锂电池生产、消费及出口第一大国,建成自主可控的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体系。电池产业的发展也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迭代升级、市场规模稳步增长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本次税制调整充分彰显了精准调控、循序渐进的改革逻辑,为全产业链留出充足的库存调整、成本消化与战略转型周期。”中信证券研报分析,此前为了鼓励清洁能源电池,对太阳能电池等给予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环保形势的变化,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优化,从而分电池类别渐进式恢复征收消费税。其中,锂电、光伏等已实现规模化发展的成熟产业将逐步承担正常税负,而钠电、固态电池等仍处于产业化早期的新技术路线,获得了两年以上的免税培育期,有助于引导行业有序升级、避免技术路线切换中的成本冲击。
成本传导 车企自产电池或成新趋势
消费税为价内税,是成本的组成部分,因此虽然消费税在生产/进口环节由电池企业缴纳,但成本可以通过供应链传导,影响整车终端价格。
崔东树算了一笔账:当前锂电池电芯价格为0.35元/Wh至0.4元/Wh,2%-4%的税率波动对应的影响为0.007元/Wh至0.008元/Wh,2%-4%的税率对单车成本的实际增额约在千元量级。虽然对单车影响有限,但对年产百万辆的车企而言,累计增加的成本可达数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政策调整并非单纯的行业成本抬升,同时也配套了差异化抵扣规则,为车企降本增效提供了路径。崔东树指出,根据《公告》第五条和第六条,纳税人从生产企业购进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已缴税款;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这意味着,如果整车企业自己造电池并直接装车,可以规避或抵扣消费税。而依赖外部采购的车企,则需要承担电池生产企业转嫁过来的税负成本。”崔东树表示,这次电池消费税政策,给“造电池的车企”和“不造电池的车企”划出了一道新的成本分水岭,为整车企业造电池提供了制度性激励,将显著有利于整车企业造电池。因此,他建议,整车企业要自己造电池。
整体来看,阶梯式征税、差异化扶持的新政设计,有效规避了短期税负骤增对行业的冲击,通过充足的过渡期平滑产业波动,但也势必引发产业链格局重构、企业分化加剧。中汽政研分析,本次政策调整后,短期将带来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成本上行、利润承压,但政策分步落地可有效平滑对产业的冲击;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优化产业竞争格局,引导技术升级,推动产业逐步由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全面转型。建议企业立足长期产业趋势,聚焦技术创新、成本控制、产业链协同,夯实核心竞争力。
前沿技术延续免税红利 下一代电池获得培育窗口
成熟赛道有序退出免税、前沿技术给予免税扶持,是此次新政的核心思路之一。《公告》规定,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可享受免税优惠,免税期限直至2028年底。
中汽政研分析,针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等品类,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仍给予免税政策。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的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这几类技术均处于产业化攻关与规模化落地关键期,技术迭代快、研发投入高、市场培育周期长,尚未完全进入成熟市场化竞争阶段。延续免税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本次政策调整带来的行业整体成本上行压力,鼓励企业加大前沿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加快新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丰富我国电池产业技术路线,构建多元协同、迭代升级的产业发展格局。
“相较于成熟电池品类,固态电池产业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行业内多数生产企业尚未实现盈利、普遍处于亏损状态,产业发展仍需培育。”国际智能运载科技协会秘书长张翔表示,差异化税收政策精准贴合各类电池产业的实际发展现状。
崔东树表示,政策对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下一代技术实施阶段性免税,实质上是为整车企业布局下一代电池技术提供了宝贵的政策窗口期。在固态电池从实验室走向量产的关键阶段,免税政策降低了前期投入成本,鼓励车企加快技术储备。
从免征到恢复征收,从全面覆盖到精准区分,此次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既是产业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也是税制从普惠扶持向公平负担转变的重要一步。随着“油电同权”的逐步推进,税收杠杆正在将产业发展的主导权交还给市场,推动中国新能源电池产业在公平竞争中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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