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余娜
持续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降低对外依存度,对提升自主保障能力、端牢油气能源饭碗意义重大。随着勘探对象日益复杂、开发成本持续攀升、矿业权大幅退减等一系列问题交织叠加,国内油气企业保障国家油气安全难度加大,亟需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体系,推进国内油气勘探开发高质量发展,夯实我国能源安全底气。
2026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张赫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今年提出《关于进一步支持国内油气勘探开发的建议》的提案,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将“增储”作为企业考核加分项、放宽“上产”考核,在国家级战略保障基地内实施矿权退减与出让联动机制,以及专项政策支持油气尾矿开采等建议。
张赫表示,当前“上产”考核机制有待根据资源特点进一步优化。一方面,国内油气田普遍进入高含水期,全国油田综合含水率已达到89.6%,在“双高”(高含水、高采出程度)阶段稳产上产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发现油气多属于深层超深层、深水、非常规等资源类型,新增储量品质劣质化趋势明显,企业开采成本逐渐攀升,进行非经济性开采,不利于产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其次,矿权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矿权存量萎缩、增量获取困难。现行探矿权退减政策旨在防止“圈而不探”,但由于新出让区块面积有限,导致存量探矿权面积持续缩减。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在竞争性出让中获得区块后投入不足,甚至弃标,导致真正有技术实力的企业却面临“无田可耕”的窘境。二是行政审批流程效率制约勘探开发。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涉及不同部门、不同法规、不同流程,需要分别申报、审批、出文,存在审批链条长、环节多、串联审批等情况,增加了操作执行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油气勘探开发节奏和企业投资积极性。
此外,油气尾矿资源开发利用激励政策也有待加强。尾矿的开采受国际油价影响较大,特别是低油价时期效益差,尾矿井面临大面积关停风险。根据前期关停低产井的经验教训,低产井一旦关停,复产时间长、费用高、效果差。目前,国家未出台针对降低尾矿开发成本的财税激励政策,不利于盘活国内现有油气尾矿资源、保障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针对上述问题,张赫提出三项建议。
第一,将“增储”作为企业考核加分项、放宽“上产”考核。构建以“效益增储”为核心,量与质并重的勘探考核指标,制定更具弹性的产量考核标准,降低油气产量增速的刚性要求或权重,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稳产基础”与“效益产量”。增加对“规模效益增储”考核激励,将反映资源接续潜力和稳产基础的经济储量指标作为考核加分项,鼓励企业通过效益勘探和技术进步夯实资源基础、实现长期稳产。
第二,在国家级战略保障基地内实施矿权退减与出让联动机制。一是围绕重点含油气盆地设立国家级“油气战略保障基地”,在战略基地内构建矿权退减与出让联动机制,适当降低承担保供主责企业矿权退减比例或免于退减,对持续取得勘探发现的探矿权延长勘探期限或不再退减;加大新矿权出让规模和力度,保障重点盆地勘探面积不减,实现矿权资源动态优化配置。二是探索实施“统一平台、前置协调、企业承诺、容缺办理”的用地用海用林优化审批程序,将分散、串联的审批流程,整合为统一、并联的保障服务体系,建立油气企业“白名单”与信用档案,制定“容缺办理事项清单”,提升行政手续办理效率,加快推动重点油气项目落地实施。
第三,专项政策支持油气尾矿开采。一是出台专项财税支持政策,包括对尾矿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标准、减征或免征油气尾矿资源税等。二是推动油气尾矿市场化运营,引导和鼓励不同所有制投资者参与尾矿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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