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十四五”时期,我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践行新粮食安全观,大力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粮食流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进展符合预期,国家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10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局长刘焕鑫介绍说,“十四五”时期,我国粮食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中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育了世界近1/5的人口,这本身就是对世界粮食安全的巨大贡献。与此同时,不断深化粮农领域国际合作,在促进世界粮食事业发展、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刘焕鑫强调。
刘焕鑫表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正在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转变。“十五五”时期,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着眼“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深入谋划和推进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扎实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这篇文章,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钱毅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呈现出新态势,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规模和效益齐头并进,政策支持和载体抓手创新发力。当前,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正在谋划“十五五”粮食流通工作,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是重要的课题。下一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统筹抓好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努力帮助企业纾解困难,合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粮食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粮食流通改革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全国粮食年产量首次迈上1.4万亿斤新台阶,粮食库存充裕、市场平稳,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有成色。第二,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制度保障更加有力。粮食储备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定位更加清晰,责任进一步压实,内控治理得到强化,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第三,粮食流通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和关键节点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粮食流通效率不断提升,粮食产业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特色产业集群、知名品牌、优质产品竞相涌现,粮食这个传统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第四,管粮管储方式实现重大转变,粮食流通进入了全面依法治理和信息化监管的新阶段,建成粮食购销和储备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了各级各类政府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人防”+“技防”有机结合,用“穿透式监管”守住管好“大国粮仓”。
保障粮食安全,产业发展是关键一环。刘焕鑫表示,面对应急状态,拿得出、供得上,是对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现实考验。近年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推进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粮食应急保供能力稳步提升。首先是加强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对预案进行动态完善。在“建预案”的同时,对“搞演练”紧抓不放,通过分层分级组织应急演练,查漏补缺完善机制,通过复盘总结实战经验主动发现不足、及时改进优化预案。
其次是加强粮食应急协作体系建设。组织建设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华中、西北、东北等7个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区域、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架构逐步成形,层级响应、逐级保障、小灾省域内自救、大灾区域协同的粮食应急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第三是加强粮食应急企业体系建设。本着优中选优、动态更新的原则,选定一批大型粮油加工、物流配送等企业作为国家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省一级也确定相应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统筹调度企业资源,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担当,推动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做到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
着力激发市场购销活力
粮食收购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刘焕鑫认为,组织好大规模的粮食收购,市场和政府协同发力是关键。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坚持市场化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着力激发市场购销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对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开展政策性收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护农民种粮利益。市场化收购,已成为粮食收购的“大头”,占到了收购量的9成以上,有效发挥了畅流通、增活力的作用。政策性收储,包括对小麦、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对相关品种组织各级各类储备收储,有效发挥了稳预期、兜底线的作用。实践证明,我国采取的市场化收购+政策性收储的政策,是符合国情、粮情的一项制度安排,应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
秋粮占全年粮食产量的近3/4,涉及品种多、数量大、范围广。刘焕鑫表示,2025年秋粮收购工作正在陆续展开,重点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着力推进市场化收购。紧紧围绕“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强化人员、仓容、资金、运力等要素保障,深化产销合作,加强农企对接,多措并举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入市,活跃市场购销。第二,精心组织政策性收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及时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指导相关企业根据农民售粮需求,合理布设库点,优化收购流程,提高作业效率,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合理把握各级各类储备收储轮换时机节奏,精准落实调控措施,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第三,持续优化为农服务。顺应农民售粮新特点新变化,指导各类粮食收购主体做好现场、信息、咨询、产后等各环节服务工作,统筹用好线上线下渠道,让售粮主体少排队、快售粮。针对不利天气等影响,优化粮食产后烘干等服务,加强储粮技术指导,把粮食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第四,维护良好收购秩序。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各品种市场运行和价格变化等情况,适时发布粮食收购进度、价格等信息,便于各类市场主体合理安排购销活动。严格粮食收购执法监管,从严惩治坑农害农行为,坚决维护农民利益。
粮食安全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完善
为全面推进粮食领域依法治理,近年来我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直在推进法律制度体系建设。钱毅介绍,“十四五”时期,经过立法机关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粮食安全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体系化特征更加明显,为管粮管储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主要表现在“三个一”上,推动出台了一部法律、修订了一部条例、健全了一批制度。具体来讲:出台了一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这是我国粮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这部法律,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的成果,确立了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等方面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实施,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夯实了法治基础。”钱毅表示。
修订了一部条例,就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以及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节粮减损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规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实施,保护了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健全了一批制度,就是围绕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加强仓储和质量管理、规范政策性收储、强化执法监管等方面,制修订了4部部门规章、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指导、推动地方健全完善区域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实化了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要求,确保法律、行政法规各项规定落地见效。法治建设是管基础、管长远的。下一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将结合实际,持续加强粮食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依靠良法善治,筑牢粮食安全底线。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秦玉云表示,近年来,我国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深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和服务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持续增强粮食流通监管,逐步构建起行政监管和行业治理协同发展的新格局。一是规范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运用法律武器惩治违法行为。二是构建信息化监管系统,依托科技手段增强监管效能。三是丰富拓展监督途径,利用信用评价实现分级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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