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正文
新《消法》实施 家电网络渠道洗牌加剧
来源: 2018-04-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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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里的新规开始实施,比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电视购物广告不得超3分钟,《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提出了诸多号称“史上最严”的办法,等等。然而最令人瞩目的当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首次对网购后悔权有了进一步规范,这让消费者颇为期待,却让许多电商企业颇感“头痛”,倍感挑战。
  其实自1月1日开始,京东自营类商品就开始试行新《消法》,用户购买京东商品7日内,可无理由退换货,其他多家电商也随后跟进。业内人士分析,今后在“不由分说”的退货新规下,中小网商的经营压力将越来越大,并给家电网络营销渠道带来冲击。
  以前《消保法》对于商品退换货采用的是“三包”政策: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不过用20年前实体交易的法规,来规范当下线上网络交易双方的权责,其扯不清、理不明的结果可想而知。当前团购和网购退换货的投诉位居网购类投诉的前两位。
  而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如家电制造商、家电网商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仍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保法》从1993~2013年,20年第一次大修,有很多亮点值得期待和关注。关于网络等远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义务,加给了经营者,同时对消费者来说则保障他有一种反悔权、犹豫权,或者说给你一个冷静期,消费者权益获得更大的保护力度。比如说家电经营者再次出现欺诈行为的,就不再是像过去《消保法》49条规定的退一赔一了,而是退一赔三,而且还规定了赔的最高金额,如果说到不了500块钱,那么保底是500,同时还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所受损失2倍以下,加上原来的损失,最高可能达到三倍等等。这对家电网络销售者而言,可谓是一把悬在脖子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可以说,不管质量有没有瑕疵,只要我不喜欢,我不需要任何理由,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之内,只要承担运费并且保持商品包装完好的前提下都可来行使这个权利。
  对此,电商观察人士鲁振旺表示,新《消法》7日免费退换货的规定,整体上统一了电商的售后体系,规范整个行业,进一步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无疑也增加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渠道费用,尤其是中小家电电商,今后意味着竞争会更加惨烈,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时下不少中小家电网络卖家还是依循着薄利多销的经营路线,其中十元几十元的包邮的微利赚信用办法,依旧是不少新入店家采用的经营方式。但在新《消法》施行之后,若薄利商品的质量无法让消费者满意,有可能会招致大量退换货,不仅影响店铺信誉,就连快递成本都难以保证。如此一来,中小网商家或者是说中小家电网商可能会考虑转换经营方式,或被迫加大实体店投资,家电电商洗牌将加速。
  不过,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个家电商网商关于退换货的要求都不统一,五花八门的规定让消费者疲于应付。即使最早在行业内发起7日无条件退换货的淘宝网,对卖家也是采用的自愿原则。一部分电商企业现行的退换货政策仍与新《消法》有出入。
  此外,业界分析人士表示,新《消法》中对于“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并未出台明确细则,这导致企业的解读不一,也成为新《消法》执行的难点之一。
作者:wy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