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一直是广大民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而在假冒伪劣食品层出不穷的今天,这更是各地政府工作的难点和重点。2015年9月,吉林长春市被列入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以此为契机,在长春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协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围绕保证食品安全这个目标主动作为。
为保证食品安全,长春市全面推行了分级管理,出台了涵盖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企业产品风险程度、诚信经营状况,确定食品生产销售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和监督检查频次。
广泽乳业、阿满食品等3家长春市重点企业开展了“阳光生产”试点工作,推进建设“透明工厂”;在餐饮服务单位加快“阳光厨房”建设,推进了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老一小”食堂改造升级,引导新开办餐饮服务单位“打开厨房”,让餐饮消费者看得明白,吃得放心;在学校、托幼机构建设“信息化阳光厨房”,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其次,长春市还鼓励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主建立、应用可追溯体系;选取了四家具有代表性的白酒和植物油生产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力争在2016年内,全市食品链条初步形成可追溯能力,逐步实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追溯目标。
此外,长春市还加大惩处力度,营造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移”。仅2016年上半年,就有33起食品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农业、畜牧、水利等部门也分别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检验检测等方式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图为长春市食药品监管相关部门在做市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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