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强调央企“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时限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和企业税收征管,以通过税收来促进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
目前,我国已出台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专用设备,抑制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过快增长等税收政策。但去年三季度以来,随着经济逐步回升,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快速增长。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密切监控相关行业和企业依法纳税情况,把“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作为本地自行确定税收专项检查项目重点;对税务总局已安排的重点税源检查中从事上述行业的企业加大自查辅导力度和抽查比例;在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对虚假申报骗取出口退(免)税、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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