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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5-6个省级零碳园区!青海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发布:“园中园”能源消费量不应低于整个园区能源消费量30%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2026-07-0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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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青海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方案》提出,目标到2030年,力争建成5-6个省级零碳园区,园区零碳建设模式基本成熟、零碳发展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零碳负碳技术取得突破,在规划设计、路径探索、技术应用、统计核算、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辐射带动全省园区绿色低碳化水平持续提升,零碳园区成为产业“四地”建设重要动力源和有力增长点,持续激发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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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强调,对纳入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统筹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预算内等政策性资金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对于有一定收益、能够实现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且符合发行使用要求的专项债券项目,在满足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园区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煤炭清洁消费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示范和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鼓励各市州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方案》提出,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推广力度,合理满足零碳园区建设的融资需求。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园区企业、能源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设立投资基金、联合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积极参与园区建设。

《方案》表示,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支持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为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产品碳足迹认证提供综合服务。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探索实施区域节能审查。

申报要求

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原则上“园中园”的能源消费量不应低于整个园区能源消费量的30%

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

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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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任务

促进园区能源供给绿色转型。依托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坚持风光水火气氢储多元化协调发展,统筹绿电供给和消纳,为全省园区降碳减排提供支撑。积极有序推进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统筹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构建柔性立体主干网架,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绿色电力供应模式,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持续提高园区绿色电力占比。

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发展光热及多元新型储能,指导企业合理布局储能项目鼓励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力争实现园区新增能源消费以清洁能源全覆盖。持续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使用刚性约束。推进虚拟电厂建设,完善需求响应机制,提升园区电网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园区电气化改造,通过“以电代煤”“以电代气”等方式替代化石燃料。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光热、工业余热等资源,实现园区供热系统清洁化低碳化。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将零碳园区作为培育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依托高比例绿电供给,持续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推动“清洁能源+”全方位融合发展,培优育强锂电产业链,拓展光伏产业新领域,推动光热规模化发展,加速壮大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高载能产业有序向园区转移集聚,加快赋能绿色制造,发展“以绿制绿”模式,培育“青海绿铝”“绿氢”等更具竞争力的青海制造品牌。围绕“1+2+N”绿色算力基地发展布局,加快构建“绿色电力—绿色算力—绿色价值”体系。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园区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加快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有色冶金等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绿色低碳改造。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制定节能降碳改造计划,开展能效诊断。建立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清单化推进节能技术工艺装备创新与改造升级。支持园区与企业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努力打造绿色园区、能效领跑者、零碳工厂、零碳供应链,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提升园区资源利用效率。巩固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果,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厂房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完善园区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提升园区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推动有条件的园区率先实现新增工业固废能用尽用、存量工业固废有序减少,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培育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骨干企业,支持打造再生资源高值化产业园区。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低碳改造。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园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等围护结构,鼓励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引导园区内新建建筑对标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建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体系,推进园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大力推广电动、氢能重卡等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持续提升园区生态碳汇能力,做好绿化、生态建设与其他领域低碳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园区全面绿色转型。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支持园区在化工、有色冶金、钢铁、建材等行业攻克一批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固碳增汇等方向,实施与绿色低碳密切相关的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攻关,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力争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并加速产业化。支持园区与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合作建设一批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等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强化全国碳减排资源交易“一盘棋”意识,鼓励企业通过全国统一交易平台,规范开展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交易

支持创建低碳零碳标准。支持园区加强标准研究分析,加快先进标准在我省转化应用,推动园区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日常监测等各项工作标准化,探索制定零碳工程设施管理、低碳设施设备、绿色生产工艺、绿色供应链、低碳产品质量、碳足迹、能耗水平、检测认证和评估等全流程、多环节管理和技术标准,构建园区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形成我省零碳园区建设地方性标准规范。

构建双碳数据支撑体系。持续加强行业和企业能源统计、能耗在线监测、地区碳排放核算、电力生产消费等数据分析,强化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支撑作用,支持园区通过开发“电—碳分析模型”“能—碳分析模型”等数智技术,搭建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用能负荷预测、实时监控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加快青藏高原碳计量中心建设,着力构建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碳计量体系,充分发挥碳计量基础保障能力与技术服务水平。(文章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