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杨中
日前,山西省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工作的通知》,为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落实山西省政府《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推动产学、产研、产服深度融合,构建山西“政产学研金服用”良好创新生态环境,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以下简称: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增量提质,发挥更大作用做出安排部署。
新型研发机构是山西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产业转型升级新的抓手和突破点,主要面向山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重点领域,集聚优质创新要素、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山西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是坚持以市场需求及技术产业化为目标,将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山西能源革命试点、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育成、产业投融资、科技服务、创新人才培养等专业化服务。通过1-2年的工作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参与新型研发机构组建比重达到100%,新型研发机构对山西重点产业领域或产业集群实现全覆盖。
具体措施是多方共建,充分调动相关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社会服务组织等各方积极性,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布局。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将新型研发机构打造成为山西技术攻关的尖兵,产业转型的抓手,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新型研发机构。
重点工作:一是统筹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产业布局职能,结合山西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牵引,在能源产业、数字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通用航空、绿色冶金、绿色建材、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现代医药等重点行业布局新型研发机构。明确研发机构产业领域及研发方向,避免功能定位泛化、工作目标模糊、领域方向重合。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稳步发展,梯次推进,形成创新系统联动、全产业覆盖的良好发展格局。二是规范组建运行,新型研发机构应拥有合法的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服务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三是推动实体发展,鼓励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牵头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成立企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独立法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章运行。
客户端
媒体矩阵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