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杨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基本完成“十三五”去产能任务的要求, 山西省日前决定2019年全年化解粗钢产能175万吨。
具体安排是:6月30日前,吕梁、长治两市要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县和企业,并将有关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同时制订本市去产能工作方案,倒排拆除进度,明确市、县政府相关负责人。10月31日前,两市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中的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废毁,使其不能恢复生产,且不能向其他地区转移。11月30日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含企业拆除设备的录像或拆除前后照片资料),并向省钢铁行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省钢铁行业办公室将组织省有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两市要扎实做好设备拆除、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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