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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快推进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
来源: 2019-04-0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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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杨中


  为加快推进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稳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天然气(煤层气)产业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山西决定加快推进天然气(煤层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其措施包括:

  扩大资源有效供给。加大省内煤层气增储上产。进一步加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加快推进宁武南、榆社东、武乡南、寿阳等区块提交探明储量,重点推进沁南、马必东、柿庄、大宁-吉县、临兴、石楼西等区块产能建设,尽快投产达效。落实煤层气产业政策,鼓励“就近利用、余气外输”,提高煤层气在省内市场消费比重,增强自主供应保障能力。

  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供应。进一步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上游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上中下游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提高国家过境管线天然气下载量。积极参与天然气资源市场竞拍,争取省外资源补充。

  加快焦炉煤气制天然气和煤制天然气利用。依托资源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太原、长治、吕梁、临汾、运城5个焦化产业集聚区一批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跟踪协调服务,推动大同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开工建设。

  提升输配保障能力。优化省内管网布局,加快完善省级管网与国家干线、煤层气气田、城市管网连接,优化管网布局,扩大管网覆盖面。加快管网改造升级,实现系统压力等级匹配,推进管网互联互通。

  加快省际管网建设。重点推进五台—阜平、阳泉—井陉、吉县—宜川、鄂安沧山西段等省际联络线建设,加快与沿海LNG收站联通,推动实施与中石化文23、文96地下储气库战略合作,实现与国家大型储气设施互通。

  提升储气调峰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储气设施,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储气设施,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合资合作建设储气设施项目。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建设原则,稳步推进省内LNG储气设施建设,配套气化反输能力,实现双向输送。支持通过购买、租赁、合建等形式参与沿海LNG接收站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开展废弃矿井作为地下储气库可行性研究。落实各类主体储气责任。鼓励和支持供气企业、城燃企业和市县政府通过自建、合建、租赁储气设施和购买第三方储气调峰服务等方式落实储气责任。到2020年,供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城燃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各地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促进消费结构优化。鼓励企业对工业锅炉、窑炉实施双能源、多能源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可中断工业用户和可替代能源用户,增加天然气(煤层气)淡季消纳能力,提升旺季应急调峰能力。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的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取暖、公交出租车、公共福利机构、商业服务业等涉及民生领域用气。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