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4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政委徐艳丽介绍,今年以来,山东公安经侦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聚焦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出“严打犯罪、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协同共治”组合拳,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全年累计为各类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达7.15亿元。其中,在打击企业内部腐败方面成效显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立案数、挽损数同比分别上升22.8%和8.6%。例如,济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企业高管职务侵占案中,迅速启动涉企案件快速响应机制,成功追缴并返还涉案资金44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在规范执法方面,山东公安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制度和首接负责制,严防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同时,强化对查扣冻等财产性强制措施的监督管理,已返还违规扣押资金1700余万元。为提升基层办案质效,省公安厅还专门制定《整治民营企业内部突出腐败相关犯罪法律适用及取证要点参考》《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参考汇编》,为一线执法提供精准指引。
服务前置亦是工作亮点。今年以来,全省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活动1299场,发布公安经侦建议书、风险提示函185件,帮助企业识别并堵塞财务管理、合同审核、内部监管等方面风险漏洞273个,显著提升了企业自我防范能力。
此外,省公安厅联合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等25家单位签署《建立经济犯罪协同共治工作体系合作备忘录》,推动构建案件协作、数据共享、预警防范、前端治理一体化的共治格局,提升经济犯罪系统治理效能。
徐艳丽表示,下一步,山东公安将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在打击犯罪、规范执法、服务企业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李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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