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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14条政策 黑龙江为疫情遇困的中小企业解除后顾之忧
来源: 2020-02-0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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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由庆祝
 
  2月6日,中国工业报记者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受到疫情影响的黑龙江省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诸多困难,针对这一状况,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的14条政策,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减轻企业生产经营负担5个方面,为中小微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
  黑龙江省工信厅和相关部门在发布会上对2月5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策意见》进行了介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支持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要求,出台了这个《政策意见》。
  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对列入国家和省确定的省内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政策支持。
  落实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中小企业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
  给予延期缴纳税款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优先办理相关企业退税。优先、加快为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中小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缓解企业资金占用,支持企业释放产能、扩大生产。
  及时办理停业登记及定额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简化停业登记办理流程,纳税人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或无需申请由税务机关发起批量处理等方式办理。对因疫情影响经营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扩大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参保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
  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引导法人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信贷融资供给,做好受困企业的金融服务。持续落实小微企业“两增两控”有关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着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必需、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等重点领域的中小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融资需求,各银行机构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金助民企小微”等活动,引导全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微信等线上形式,持续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对接,着力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帮助企业尽快获得贷款。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 以下。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为企业运输应急物资、产品、原料提供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优先保障通行等便利。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等业主(房东)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疫情期间,引导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的小微企业房租。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黑龙江省工信厅副厅长梁祥利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策的快速出台,既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及时回应广大网友“我向书记省长说句话”留言的具体措施。在这次政策出台过程中,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交通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局、黑龙江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等中省直部门协同配合、特事特办,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了《政策意见》代拟稿,体现了非常时期的非常速度。
  力求聚焦企业实际需求。为使政策举措更加惠企管用。政策起草组专门征求了省中小企业协会、省民营经济促进会等协会组织的意见,通过他们收集了中小企业对于政策的需求。根据企业需求,重点聚焦企业财税支持、稳定职工队伍、融资支持、助企减负等角度提出扶持举措,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面对疫情,黑龙江省相关中小企业开足马力生产防疫物资、积极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以2月5日的数据为例,黑龙江省日生产酒精661吨、口罩3万只、隔离衣1900套、消杀用品49吨,这些物资生产的背后,是黑龙江省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重点企业克服困难复工复产、加班加点完成的,在此向为应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企业表示崇高的敬意!
  下一步,黑龙江省工信厅将与各相关部门一同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怎么能通过网上办、平台办、手机办,不用见面就能落实好政策。省工信厅准备在黑龙江企业服务网上开辟一个专栏,企业上网之后,能够看到每条政策落实的流程,知道怎么办、找谁办。在此也请相关的媒体朋友帮助我们大力宣传政策,让黑龙江省广大中小企业及时了解政策,正确理解政策,第一时间便捷享受政策,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小企业克服困难、驱走疫情阴霾,实现健康发展。
【编辑:左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