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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三违”行为抬头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出拳整治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2026-05-2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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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余娜

今年以来,矿山企业“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明显抬头,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大局。

为防范遏制因“三违”行为引发的零星事故,有效降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总量,4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紧盯管理环节、规范操作标准、强化行为约束。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瑞庭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张瑞庭表示,《通知》的出台,旨在督促矿山企业从制度、管理、操作、纪律四个维度系统发力,推动反“三违”工作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从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企业和从业者的内生动力切实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三违”行为成零星事故“罪魁祸首”

《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张瑞庭表示,今年以来,矿山企业零星事故多发频发,虽未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但严重冲击安全生产形势。通过事故调查发现,矿山企业“三违”行为,也就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明显抬头,许多本可避免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源都在于矿山企业管理层的违章指挥、从业人员的习惯性违章以及劳动纪律的松弛。

“经统计,截至4月底,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因‘三违’行为导致的事故起数、遇难人员占比均超过60%,成为零星事故的‘罪魁祸首’,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大局。”张瑞庭说。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因“三违”行为引发的事故,着力降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深入分析当前突出风险问题、系统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通知》。

谈及《通知》的主要框架内容,张瑞庭表示,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行的核心载体和有效手段。《通知》聚焦当前矿山企业“三违”行为的突出问题,以制度建设“打头”,形成“1+3”的框架内容,分别提出了基础性、系统化、可操作、能约束的工作要求。

第一部分是“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反‘三违’工作基础”。《通知》提出明确分级认定标准、健全刚性考核机制、强化“三违”教育培训、构建闭环管理流程、强化动态分析研判等5方面举措。

第二部分是“紧盯管理环节,严控‘违章指挥’行为”。《通知》提出合理下达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常态化现场排查“三违”行为、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等3方面举措。

第三部分是“规范操作标准,严防‘违章作业’行为”。《通知》提出健全岗位标准作业流程、规范作业前教育培训、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科技赋能等4方面举措。

第四部分是“强化行为约束,严防‘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通知》提出严格入井前检身、严格执行限员规定、严禁非法转包分包等3方面举措。

最后,《通知》对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矿山企业抓好落实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制度机制入手,做出三项具体部署

《通知》在反“三违”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了哪些具体部署?张瑞庭表示,这主要体现在防范“违章指挥”、防范“违章作业”、防范“违反劳动纪律”三个方面。

领导层的违章指挥严重助长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滋长蔓延。在防范“违章指挥”方面,《通知》从3个方面作出部署。

一是合理下达生产计划和工作任务。矿山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万恶之源”,为了完成不切实际的指标任务,势必要简化程序、违章作业。《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结合采掘布局、灾害情况等科学制定产量、进尺计划,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指标,严禁强令冒险作业、简化流程、压缩工期、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同时,明确赋予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权”,员工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并越级报告,对报告属实者给予奖励,严禁打击报复。

二是常态化现场排查“三违”行为。实践证明,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觉性与监督检查的力度成正比。《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将反“三违”纳入事故隐患排查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排查整治“三违”行为,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必须将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作为重点内容,并在交接班记录中单独列明。

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由单次违章直接导致的,而是长期、反复违章行为积累的结果,长期以来的事故表明,区队长、班组长等重点人员长期在现场的违章指挥,是造成“三违”多发的重要原因。《通知》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反“三违”第一责任人,重点加强对易出现违章指挥的区队长、班组长及生产、掘进、机电运输等专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谁指挥、谁负责”原则,对查实的违章指挥行为一律严肃追责。

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原因,始终是反“三违”的重中之重。在防范“违章作业”方面,《通知》从4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一是健全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早在2023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就转发过部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岗位清单“明白卡”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通知》要求督促非煤矿山在内的矿山企业推行岗位清单“明白卡”做法,明确各岗位操作流程、标准、注意事项及风险清单,将作业标准落实到岗、具体到人。

二是规范作业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是一项投入最少、回报最高的战略性投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加强技能提升培训,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借鉴山西省“黑色三分钟、生死一瞬间”做法开展班前案例警示教育,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岗位责任不明确、警示教育不到位,坚决不上岗。

三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作业现场是安全生产的“主战场”。《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组织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隐患未消除不得作业,作业中严格落实标准流程,鼓励推行高风险作业“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法,将按章操作内化为行为规范。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目前AI智能监管技术已非常成熟,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大数据应用、AI智能辅助是大势所趋。《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全面推进“无视频不作业”,在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系统、爆破及维修作业点等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积极推广应用AI智能反“三违”技术,实现对违章行为的自动抓拍、实时报警。

违反劳动纪律不仅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也破坏安全生产秩序。《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重点强化3个方面的检查执法。

一是严格入井前检身。《通知》要求督促地下矿山所有人员入井前必须在井口接受检身,确保佩戴安全帽、自救器、标识卡、矿灯等防护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前严禁饮酒。这是基于矿山属高危行业,井下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煤矿井下有瓦斯,构成爆炸性环境,对入井安全防护有更高标准和特殊要求。同时,化纤服装遇高温会迅速熔化、黏附皮肤加重灼伤,且燃烧时释放大量有毒气体,因此必须严格禁止。

二是严格执行限员规定。矿山属人员密集型行业,在有限作业区域聚集大量人员,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通知》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单班入井人数、采掘工作面作业人数限员规定,在井口和主要作业区域设置电子显示屏或牌板,实时显示各区域人数。

三是严禁非法转包、分包。非法转包、分包违法行为容易导致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通知》明确要求矿山井下不得使用劳务派遣工,严禁违规将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对外承包,严禁以劳务派遣、分包名义将井下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制度机制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矿山企业“三违”现象看似是个体行为,实则是制度不彰的集中体现。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决定反‘三违’工作成效。《通知》从制度机制入手,聚焦真正解决问题。”张瑞庭提醒。

 

作者:余娜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