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娜
从“运动式”到“制度化”,矿山反“三违”需要一场深层变革。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期发布《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当前矿山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明显抬头的严峻形势,从制度、管理、操作、纪律四个维度打出治理组合拳。这一文件的出台,意味着矿山安全生产治理正从“运动式整治”迈向“制度化预防”的新阶段。
从宏观数据看,事故总量在下降,“三违”却在抬头。2025年,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国矿山安全事故遇难人数同比下降6.1%,较大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3%和17.1%。煤矿方面全年共发生事故217起、死亡328人,同比分别下降12.3%和15.7%,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98,创历史新低。
然而,数据之下暗藏危机。截至2025年4月底,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因“三违”行为导致的事故起数、遇难人员占比均超过60%,已成为零星事故的“罪魁祸首”。2025年先后发生的乐山四合煤业“8·21”瓦斯爆炸、万源市长石煤业“5·17”顶板事故、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选矿厂致6人遇难的事故等,无一不是对“三违”危害的沉痛注脚。
长期以来,矿山企业的反“三违”工作往往停留在事后查处层面,“三违”行为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制度机制不彰。《通知》明确提出,制度机制是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矿山企业“三违”现象看似是个体行为,实则是制度不彰的集中体现。换言之,要遏制“三违”高发态势,不能仅靠加大查处力度,更要从制度机制入手,在预防上做文章。
这种制度设计体现了矿山安全治理理念上的深层转变——不再将安全问题简单归结为某个环节的疏漏或某个个体的失误,而是认识到安全是系统运行的结果。从运动式整治到常态化管理,其本质是一场治理逻辑的系统性更新。
应看到,《通知》的落地效果,最终取决于“制度抵达现场”的能力,而这恰恰是最具挑战性的环节。矿山行业的特殊风险叠加在“人”的不确定性上,使得制度的执行充满了复杂性与变数。
一方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减矿次不减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2025年煤矿行政执法检查矿次同比下降34%,但单矿次平均查处隐患增长50.5%。这一数据表明,监管正从“量”的铺开转向“质”的提升,执法效能持续增强。另一方面,部分地区“重生产、轻安全”的积弊根深蒂固。四川矿山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披露,连续两年发生的较大事故暴露出部分地方和企业风险管控“全面失守”的惨痛现实。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矿山安全生产的深层问题,既是管理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在能源保供压力与安全生产要求的张力中,如何寻求平衡,考验着政策制定者与监管者的智慧。《通知》的制度化探索,无疑为矿山安全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工具。但要真正实现从“运动式”到“制度化”的转变,还需要政策持续发力、监管精准穿透、企业压实责任、员工全员参与,共同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安全胜势”。
矿山安全生产的转型之路,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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