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新闻称,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已与我国完成换文的埃塞俄比亚等33个最不发达国家原产的4762个税目输华商品实施零关税,约占全部税则税目的60%。至此,中国将成为向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据介绍,在整合原有零关税待遇的基础上,此次4762个零关税商品税目清单进一步增加了最不发达国家近年来有实际出口量或潜在出口能力的部分商品,主要包括家禽家畜、水产品、未加工或初加工的农产品、矿产品、药材、生活日用品、塑料制品、皮革、木材、纺织品、服装制成品、玻璃制品、钢材及其制品、机电产品、家具等类别。按照2008年贸易额统计,上述4762个税目的零关税商品占最不发达国家对华出口额的98.2%。
未来,我国还将根据有关国家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现有措施的实施效果,继续扩大给惠范围,最终实现零关税给惠范围涵盖全部税则税目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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