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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
来源: 2018-04-27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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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2014年上半年与2013年同期相比,受理量、解决数、解决率和挽回损失数额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从投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占43.2%,售后服务问题占20.4 %,价格问题占3.0%,虚假宣传1.3%,假冒问题占0.9%,安全问题占0.8%。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
    从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与2013年同期相比,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房屋建材类和食品类投诉量仍居前列。
    与2013年同期相比,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销售服务和公共设施服务居于投诉量前五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和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投诉数量和投诉比重略有上升。其余服务类所占投诉比重都呈下降趋势。
    从商品和服务投诉量变化分析,2014年上半年,商品类投诉有171,610件,占到总投诉量的52.4%。服务类投诉有91,837件,占总投诉量的28.0%。其他类投诉有64,117件,占投诉量的19.6%。
在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五位的分别为:通讯类产品、服装、汽车及零部件、鞋和食品等。其中,通讯类产品的投诉量同比增长了29.9%,由2013年的23,039件增加到了2014年的29,931件;汽车及零部件比2013年同期增加了2,859件,增长了29.2%。
    从投诉热点分析,“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投诉难点,电商经营者履行新《消法》、新责任难尽人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在新《消法》规定的四类不宜退货商品之外,有些电商经营者依据新《消法》中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一条款,纷纷制定了一套自己的标准,并自行增加了多种不能无理由退换货的“其他商品”,如母婴用品类、洗护用品类、保健品、食品、手表、珠宝首饰类、所有大家电、手机数码类、电脑办公类、卫浴类等,其范围的合法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争议。还有的电商经营者虽然同意消费者退货,但规定手机、电脑、相机等退货要收取发票单价10-15%不等的折旧费。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不少电商经营者还设置了“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的苛刻条件。
    此外,家用汽车消费纠纷持续升温。201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含零部件)的投诉12643件与2013年上半年相比,投诉量增长了29.2%,其中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量占到八成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后,汽车类产品的投诉明显增加。投诉的重点:一是质量问题。轮胎起包、后桥、曲轴断裂、新车内气味怪异等。(曹雅丽)

 

作者:wz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