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刊寄语
走过烈日炎炎的夏季,伴着凉爽的秋风,我们迎来了一年中令人心旷神怡的美好时节,也迎来了中国工业报《法治企业周刊》(以下简称《周刊》)的诞辰!
改革开放以来,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进程中,我国的法制建设始终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任务、布局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这一战略部署,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的新任务。”
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社会责任。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则是企业发挥社会主体功能、共建法治社会的重要动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企业规模在不断壮大,管理愈加成熟,但同时面临着更加复杂的经营环境。大背景之下,全球化贸易日益频繁。企业在进行跨境并购、海外投资、进出口贸易等经济活动中,纠纷争端频起。据研究机构今年初发布的、针对数百家“走出去”企业的调查,超过一半的海外投资企业都涉入当地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其中案值上亿元的案件近三分之一。另外,再从企业本身来看,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法律需求,企业发展上升一个层次,法律服务也要上升一个层次;而且内部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从而对法律服务也提出了新要求。在上述背景下,依法治企的理念更加需要提倡并落实。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总目标,而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如大鹏之两翼、战车之两轮,在共同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过程中,全面“依法治国”是依法治企工作的大前提和总方针,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在依法治国新常态背景下,为了鼓励企业作为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法治文化建设,实现依法治企的普遍化,中国工业报社特别创办了《法治企业周刊》,这既符合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要求,也切合中国工业领域依法治企的现实需要,更是以传播中国工业正能量为己任的政治自觉。
《周刊》将以正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为宗旨,关注社会、贴近生活、弘扬法治、鞭挞丑恶。帮助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将严格遵循“内容详实、观点鲜明、创新求索、突出法理、主持公道、强调客观、注重警示”的办刊理念,力争成为读者了解工业企业法制建设动态、崇尚企业民主法治建设,观察社会、感悟生活的良师益友。
《周刊》计划设置栏目有:政策导读、周刊观察、特别调查、以案说法、警戒线、优秀法治企业、普法答疑、司法手记等。
大家都向往“天下无贼”的太平盛世,但通向盛世之路必须始于当下的努力,必须建立严格甚至严苛的制度,让每个人尊重规则,将法治之心内化为心理契约。正如西方的一句谚语: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至尚的追求,也是《周刊》人的理想和追求目标。
《周刊》犹如一株刚破土的嫩芽,需要阳光雨露的照耀与滋润,需要大家的关爱与呵护。在以后的日子里,无论风风雨雨,《周刊》将陪伴每一位关心中国工业企业发展的朋友们一起聆听每一则依法经营的讯息,分享每一个守法护法的成果。真诚期待大家的参与,让我们共同祝愿中国工业报《法治企业周刊》蓬勃葱郁、茁壮成长!
编者按
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法治企业建设,是我们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新时期中从理论创新到实践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发表重要讲话中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新指示充分凸显了依法治国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作用。深入阐述了改革与法治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同时为我们做好法治企业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指明了前进方向。本文作者以创新的理念,阐释如何平衡改革的“破”与法治的“守”,让我们对深化改革与法治企业建设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平衡“破”与“守”建设法治企业进行时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制建设同样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无论是在社会、团体、家庭乃至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中,法律都与大家息息相关。其中特别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广大工商企业,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公司普通员工,更是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把神圣的法律铭记在心中,镌刻在精神里,灌注在血液中。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把握深化改革与法治企业建设的关系,是当前必须采取积极态度予以妥善处理的重大问题。在现实工作中,改革与法治不可能不存在某些区别甚至冲突。改革作为一种创新发展手段,具有较强的变动性、挑战性;法治则作为国之重器,具有较强的规范性、严肃性。因此,改革的“破”与法治的“守”这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张力,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抵触或冲突。比如那些认为“改革与法治两者是相互对立排斥的”、“要改革创新就不能讲法治”、“改革要上,法律就要让”、“要发展就要突破法治”等旧的观念和认识,都是有违法制思维和法治原则的,对于深化改革与推进法治企业建设来说,有害无益。
实践证明,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须要求具有比较完善的法制作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经济发展法制化的过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依法管理,关健在于加强法制建设。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它的一切经营活动必然会发生复杂的法律关系,但这些都离不开法制的制约与调整。因此,正确认清和把握深化改革与法治企业建设两者的相互关系,不但重要,而且必要。
今天,我们隆重推出中国工业报《法治企业周刊》,就是要同广大企业界,特别是工业企业的全体同仁一道,主动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把体现为国家意志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和具体实现。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认真摆正深化改革与法治企业建设的关系,坚持所有法律关系主体都自觉依法办事,在法律面前所有企业的经营权利和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决不允许任何特殊行业存在法外之地。对于以改革的名誉侵犯同行业企业或者消费者利益的非法行为,必须施与必要的行政制裁甚至法律惩处。作为负有社会监督义务的新闻媒体,我们将秉持“公开、公正、依法、透明”的新闻原则,主张既维护法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又要保护改革的创新性和挑战性,从而正确行使《法治企业周刊》的应尽责任和义务。
我们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华古国,虽然距离构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企业管理体系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历史文化和道德传承。特别是经过将近40年改革开放历练的广大工商企业,已经初步建立起“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和是非观,在创新创业和供给侧改革新思维策动下,自觉平衡改革的“破”与法治的“守”两者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增长的“稳”与发展的“进”先后顺序的节奏。我们相信,一个兼有软、硬实力的中华强国,必将以更加雄伟的新兴大国姿态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闫凤翥 马志骞)
(本文作者闫凤翥系中国工业报社法制企业周刊部主任;马志骞系中国工业报社法制企业周刊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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