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昌吉回族自治州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这部自治州地方性法规,以制度刚性守护天山天池世界自然遗产,统筹生态保护、资源管控与文旅产业提质升级。
本次发布会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苏建国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其军出席。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州党委宣传部、州文旅局,阜康市人民政府、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会上宣读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张其军致辞。与会媒体围绕立法特色、权责划分、生态管护、非遗活化利用等内容现场提问,各职能部门逐一作出回应解读。
天山天池地处昌吉州阜康市境内,兼具世界自然遗产、IUCN世界最佳自然保护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多重金字名片。“十四五”期间,当地累计投入6.3亿元落地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博格达片区成功入选IUCN自然保护地绿色名录。伴随全域文旅业态持续扩容,2010年旧版条例已难以适配智慧景区建设、四季全域旅游发展的全新需求,存在管理权责划分模糊、文旅融合法治保障不足等现实问题。
新《条例》立足地方实际,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对标国内知名风景名胜区立法实践,为统筹生态保护与合理开发划定法治边界。
据悉,这是昌吉州继《新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江布拉克景区保护管理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之后,在自然保护地、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领域推出的又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至此,昌吉州基本建成覆盖自然山水与人文遗址的地方立法保护矩阵,让风景名胜与历史文脉保护治理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条例》设置多项创新性制度安排,三大亮点尤为突出。一是筑牢法治根基,理顺协同管理机制。法规明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确立“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核心管护原则。清晰划分阜康市属地管理、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日常管护、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的职责边界,建立联合执法、多方共治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破解以往多头管理、权责分散的治理难题。
二是坚守绿色底线,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有序培育冰雪运动、户外赛事、低空体验、数字文旅等新型消费业态。深挖西王母神话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扶持非遗实景展演、民俗沉浸式体验、特色文创研发,实现自然禀赋与文化IP双向赋能,让生态文旅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打造现代化智慧景区。将生态大数据平台、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纳入法定管护职责,常态化开展水体、大气、土壤、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压实全链条生态保护责任。鼓励科研机构设立野外科研实践基地,依靠数字化、科学化手段提升遗产保护精细化治理水平。
依托《条例》实施契机,阜康市谋划总投资9.67亿元,实施博格达片区保护展示、5A级景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花儿沟古榆树林生态科普营地等一批重点项目,精心打造“慢游天池”“四季冰雪”特色文旅品牌,推动景区从传统观光型向深度体验型转型。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将加快完善规划体系,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实施游览道路、环湖步道、多语种导视系统升级改造,迭代升级智慧景区数字化平台。同时搭建西王母文化跨区域学术交流平台,持续办好蟠桃盛会等特色文旅活动,开发研学线路及沉浸式互动文旅产品,推动非遗宣传推广“六进”,生动讲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天池故事。(李羚)
客户端
媒体矩阵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