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VOCs环保税明年试点落地:税制杠杆重塑企业减排逻辑
来源: 中国工业新闻网 2026-08-05 19:07
分享到:

中国工业报记者  张楠

挥发性有机物(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在印刷,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医药制造,炼铁、炼钢,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八个行业开展试点。

本次试点将环境保护税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直接挂钩,“多排多缴、少排少缴”,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让绿色生产真正成为企业的“加分项”与“硬优势”。

从选择性监管到全品类覆盖征管

中华环保联合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吴克食对中国工业报记者表示,这一政策确立了“排放即成本、减排即收益”的绿色发展导向。以经济杠杆激发企业主动治污的内生动力,既将倒逼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将激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和治理技术升级。

中国科学技术院所联谊会绿色低碳创新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李政法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本次政策最大的变化是VOCs从“选择性监管”变成了“全品类、全环节征税”。“以前只对18种有毒、恶臭类VOCs征税,很多企业觉得只要避开这几类物质就不用缴税,大量的排放其实是游离在税制之外的。这次试点直接把300多种可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整体作为一类大气污染物单独计税,相当于把几乎所有工业源VOCs排放都纳入了征管范围。”

《办法》同时明确,对于已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具有毒性或恶臭的苯、甲苯、甲醛等18种挥发性有机物,仍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作为单项物质征税,其排放量在整体计算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应税排放量时予以扣除。

据了解,首批纳入的8个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源总排量的70%以上,不同细分领域的冲击差异很大。李政法分析,医药制造行业,大量使用有机溶剂,原料药企业的税负增幅会最明显,没有溶剂回收设施的中小厂盈利会直接承压;而提前布局密闭生产系统的龙头企业,反而能靠低排放拿到成本优势。

与此同时,石化、化工行业的核心压力则集中在储罐、装卸这些以前被忽视的环节,排放源点多又分散,以前没算过账,现在一计税,很多企业才发现自己的隐性排放量远超预期;印刷、汽车涂装这类行业,过去靠高溶剂原辅材料控制成本,现在如果不换成低VOCs原料,税负会直接影响企业盈利水平。

绩效分级成减税关键抓手

为引导企业提质增效、精细化治污,本次试点配套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依托大气环境绩效分级体系实施精准减税。《办法》明确,对大气环境绩效A级、B级企业,分别按应纳税额的50%、75%征收VOCs环保税,以分级施策激励企业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据介绍,大气环境绩效分级围绕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能力、无组织管控水平、环境管理体系等维度综合评定,A级代表行业先进治理水平,B级代表行业良好治理水平,分级结果直接与企业税负、应急管控、政策扶持深度绑定。

普瑞泰格®中国董事长张岩在接受中国工业报记者采访时建议,结合2027年VOCs环保税按实际排放量计税的政策规则,企业更换低泄漏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可从以下三方面实现合规与降本:其一,从源头削减储罐呼吸损耗,降低VOCs应税排放总量,从而直接减少基础税负;其二,满足环保绩效A/B级评审相关指标要求,稳定享受25%~50%的税费减免优惠;其三,配合完整LDAR检测记录,有效规避因数据造假或漏报而引发的加倍征税风险。

在业内看来,绩效评级带来的价值远不止直接减税。“税额减免只是基础收益,新政带来的是减负、松绑、增值的叠加红利。”李政法以年排放100吨VOCs的企业举例,企业全额缴税金额约105万元,获评A级绩效等级后,年度可直接减免税费超50万元。

更重要的是,绩效优质企业可享受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少停产、不限产的管控豁免,有效规避停工带来的订单流失、产能损耗,间接经济效益远超减税本身。同时,A级企业可优先申领环保专项资金、获批绿色信贷,形成绿色发展的长效竞争优势。

李政法特别提醒,无组织排放管控、罐区密闭治理是企业冲击A、B级绩效评级的硬性短板。当前绩效评级体系中,无组织排放管控权重占比极高,储罐呼吸损耗、设备泄漏是最核心的无组织排放源项。部分企业长期陷入“重末端、轻源头”的治理误区,重金投建末端治理设施,却未补齐罐区密封、低泄漏管控短板,呼吸损耗居高不下,最终无法达标评级,治理投入难以转化为政策红利。因此,补齐罐区源头减排短板,是企业获取减税红利的前置基础。

行业治污模式由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提质

在全新征税规则下,低泄漏呼吸阀、紧急泄压阀这类基础罐区设备,为何从“安全配件”变成了“控税、提质效的核心装备”?李政法认为,以前选罐区设备,核心考核指标是‘能不能满足安全泄压要求’,泄漏量多大没人特别在意,因为泄漏出去的气体不用缴税,也不算成本。现在不一样了,呼吸阀每多漏一公斤VOCs,企业就要多缴一笔税,长期累积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张岩指出,与传统普通呼吸阀相比,高效低泄漏呼吸阀有两个核心技术,解决两个排放难题:一是采用10%超压技术,呼吸阀灵敏度提升,整定压力更高,储罐“憋压”能力更强,从根源上解决普通呼吸阀频繁起跳排放的难题。应用该技术的呼吸阀每年可减少排放约4.47吨,相比普通呼吸阀,减排幅度达45.7%。二是采用金属面密封技术,表面粗糙度达到镜面级,相比普通呼吸阀,每年可减少泄漏排放3.77吨,同时还可延长呼吸阀的使用寿命至10年。

据张岩介绍,在中石化沧州炼化储罐区VOCs治理示范项目中,高效低泄漏呼吸阀的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最高检测值低于20mg/m³,接近现场环境值,基本实现“零排放”。在2025年,此技术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近年来,普瑞泰格在各行业提供了约3万台高效低泄漏呼吸阀,平均每台呼吸阀每年可减排VOCs约8.24吨,总计年减排VOCs约24.72万吨,成为行业减排的杰出贡献者。

企业的治理思路由此彻底改变。李政法表示,过去是“为了安全装设备”,现在是“装对设备就能直接控税、提效益”。

绿色税制杠杆的全面撬动,将推动八大试点行业VOCs治理体系、管控标准、技改方向实现全方位迭代升级。吴克食判断,税制约束下,行业将呈现四大结构性变革趋势。

一是源头替代和工艺革新提速。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密闭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改造、溶剂回收与资源高效利用,将深度嵌入企业采购和技改决策。

二是无组织排放管控走向精细化。从实际情况看,不同行业的管控重点各有侧重:对印刷、汽车制造、设备制造等企业,重点在原辅材料使用环节,调配、印刷、喷涂、烘干、清洗等工序的密闭化和废气收集改造将加快推进;对炼化、化工、医药制造等流程型企业,重点在储罐、装卸、废水处理、循环水等环节,呼吸气收集、装卸作业的逸散控制改造将集中释放需求。

特别是对设备与管线组件密集的企业,密封点数量和泄漏水平直接影响纳税额,设备本体低泄漏化将成为技改方向,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数据也将进入计税链条,从环保合规要求升级为影响计税依据的经营管理事项。

三是末端治理设施加速优胜劣汰。今后各类治理设施的废气收集、去除效率还将有分级分类的统一认定,设施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反映在企业核算排放量和缴税多少上。这意味着,“装而不用、用而低效”的设施将失去生存空间,高效治理工艺和与之匹配的废气收集系统将成为主流配置。

四是监测核算能力成为基础配置。试点按季申报,核算将从阶段性工作变为企业的常态化任务;申报数据还将与排污许可、绩效等级等信息在部门间共享比对,数据不仅要“算得清”,还要“对得上”。排放源项台账、监测数据质量和数字化管理体系,将从部分企业的“高配”变为试点行业企业的“标配”。

针对新政落地窗口期,张岩建议,企业应尽早推进罐区的合规梳理与设备升级:一是完善厂区储罐及呼吸阀的设备管理档案,准确掌握VOCs排放底数;二是强化设备源头管控,加快高泄漏老旧阀门的升级替换,推广低泄漏呼吸阀及紧急泄压阀的应用,并健全检测记录的全流程管理;三是依托设备改造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积极申报A/B级绩效等级,在充分享受国家减税政策红利的同时,切实践行企业绿色发展的理念。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