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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运营
来源: 工经智媒 2025-11-11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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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11月11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做出上述表示。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关鹏认为,当前,我国民间投资发展还面临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已正式印发实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见效。

            引导民营企业科学进行投资决策

202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有关方面协同配合,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加大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和融资支持,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推动民间投资发展。关鹏表示,2025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民间投资有所放缓,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在扩大准入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同时,在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方面也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在打通堵点方面,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权益保障、创新支撑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在强化保障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项目投融资支持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同时,从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有关举措。“《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进行投资决策,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关鹏强调。

《若干措施》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关鹏表示,《若干措施》提出,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把握。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二是突出具有一定收益。三是加强专项论证。四是强调结合实际。五是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持股比例。“需要强调的是,在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同时,也一视同仁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关鹏说。

                全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民间投资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凌忠果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成立以来,持续开展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加强民营企业投资服务,切实推动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全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相关工作可以概括为“四个一”。一部法律,即出台施行了《民营经济促进法》。一个机制,即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一个平台,即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正式上线开通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一个闭环,即建立了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工作流程。

随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试环节作用愈发突出、需求十分迫切,正是民营企业大展身手的时候。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认为,中试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产业,恰恰是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重要环节。为此,《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以下具体举措。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春江水暖鸭先知,企业离市场最近,产业缺什么技术、技术能不能变成产品,企业最敏锐、最有话语权,这恰恰与中试服务链条的定位非常吻合。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投资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同时,中试是产品大规模量产前的中间试验,并不是真正的生产环节,我们鼓励地方按照这一特点探索简化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

二是支持面向民营企业开放中试服务。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很好的中试资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强化政策导向,鼓励这些单位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通过共享试验设备、应用场景、人才队伍,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

李春芳表示,全国各地在支持民营企业投向中试服务方面有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比如,四川打造“1+N”模式,整合高校院所、企业等各类中试资源,协同高效提供中试服务。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地探索“先投后股”,政府资金支持中试转化,待孵化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后,再将投入资金转换为股权退出。

             加大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力度

当前,数字化转型正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拓展和演进,范围更加扩大、转型程度更加深入。一是由政策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更加突出因地制宜,更加注重转型实效,以实际应用场景切入,精准对接转型需求,形成可持续生态,避免“为转而转”;二是由内部个体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转变,更加突出发挥平台作用,依托行业龙头链主、第三方服务商,共建紧密协同、合作共赢的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三是由单一服务向深层次综合服务转变,更加突出数据融合利用,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向中小企业提供轻量化、低成本、易维护的转型工具和方案,沉淀共性资源,实现“一地创新、多地部署”。

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介绍,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型企业、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等,都在持续投入数智化转型,加大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力度,加快数字技术创新速度,以“数据+技术”双轮驱动,不断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塑造核心竞争力。在这些市场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大,最活跃、最具创新力,不但拓展了网络、算力、云平台等新兴投资领域,也通过规模化、协同式数字化转型,带动企业生产模式和产业组织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更好适应产品和订单结构性变化;同时,也培育了数字消费新需求,实现投资与消费、供给与需求良性互动。

国家数据局将采取系列措施,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一是支持行业龙头带动,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在订单获取、贷款融资、销路拓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转型收益,二是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通过培育更多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着力发挥转型赋能外溢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转型、更多资金投入。

数据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投资新空间,国家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发挥数据赋能作用,着力加强政策和制度供给,通过场景开放、数据融合、模式创新等措施,更好引导和服务民间投资参与智改数转网联。一是推动场景开放。二是强化基础支撑。三是拓展投资空间。“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围绕推动《若干措施》落实,立足数字经济领域有效投资空间大、带动作用强等特点,进一步激发企业转型内生动力,拓展新的投资需求。一是做好存量,二是拓展增量,三是创新模式。”陆冬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