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表示,国家药监局采取了多项措施保障应急防控物资需要以及防疫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是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工作方案,建立了有关审批工作机制,组建了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特别专家组,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加快审评审批,推动产品尽早上市用于防疫需要。对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注册申请,在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对于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生产许可和检验检测等实施特别措施,合并审批流程;对于转产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实行应急审批,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全力满足防疫所需。三是及时服务企业,扩大产能。为降低企业负担,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且与新冠肺炎相关的防控产品,以及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且与治疗和预防新冠肺炎有关的药品,均免征注册费用。
据介绍,当前国家药监局已应急审批了瑞德西韦、法匹拉韦等5个新药用于新冠肺炎防治的临床试验;在前期应急批准7家企业的核酸诊断试剂基础上,2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又应急批准了3个诊断试剂产品。 (马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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