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正文
第二批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的生产企业名单公示
来源: 2018-10-1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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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发布公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消费[2016]32号)要求,经有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组评审,并征求了环保部意见,辽宁胜达环境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闽瑞环保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宁波联纺化纤有限公司、宁波众盛新纤维有限公司、慈溪市三江化纤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1~19日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电话:010-68205662传真:010-68205662邮件:yangtao@miit.gov.cn
  (肖信)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