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正文
异味食盐折射行业积弊 盐改破局势在必行
来源: 2018-05-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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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与民众的持续关注,工信部、发改委、卫计委等多部委的专项督察,河南“省、市、县”三级盐业监管部门联合核查,让异味食盐事件的真相逐一摊开在阳光下。
  这场多方协同作战的调查、整顿、肃清行动,不仅考验了政府部门的决策力和行动力、协会的监督协调作用、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利益取舍,也进一步坚定了各方坚定不移推进和深化盐业改革的决心。
  如何定调“异味食盐”
  自今年4月陕西铜川一市民在炒菜时发现其购买的深井岩盐有异味之后,异味食盐事件迅速在全国发酵。湖北、山东、江苏、陕西等8个省市先后宣称,市场上出现类似的异味食盐,事件涉及河南3家制盐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
  此事立刻引起工信部、发改委、卫计委等国家部委和各地职能部门的迅速反应,多地职能部门已下架所波及的各类食盐品种,涉事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已被暂扣,并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
  而随着事件的不断推进,市场上出现了几种截然不同的口径。
  一种说法将异味食盐直接称为“臭脚盐”,并认为这是无良企业的恶性行为。有媒体报道称,在甘肃地区发现的“臭脚盐”,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江苏省南京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后发现,送检的该批次盐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亚硝酸盐。该媒体还援引业内专家的话称,如果长期食用异味食盐,肯定会对人体有害。
  一种说法认为异味食盐的出现源自个别企业在技术层面的纰漏,并非企业蓄意为之,且异味食盐的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合格,只是感官指标不合格,产品本身对人体无害。其反映出的问题是个别企业对于技术规范和工艺流程缺乏应有的重视,但并不能因此让食盐污名化,甚至抹黑整个行业,造成社会恐慌。
  异味食盐究竟有没有毒?此次事件究竟是暴利驱使下的冰山一角,还是个别企业质量意识薄弱和侥幸心理导致的特殊案例?
  理性看待改革必然的阵痛
  “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规定,食盐必须是白色、咸味、无异味,异味食盐属于感官标准不合格,虽然对于人体健康没有危害,但确实不应该上市。此次事件有其特殊性,有些媒体不应该肆意夸大,误伤一大片。”中国盐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宋占京对记者表示,此次涉事的产品来自河南叶县,也就是平顶山下面的一个县。从岩盐的形成来说,平顶山这一带的岩盐矿距今已经上亿年。当时的形成环境中有很多动植物最后都沉积到地壳中,食盐异味的来源极可能是在岩盐的开采过程中,各种有机质被释放出来,我国其他产地的食盐并不存在上述问题。简言之,目前情况来看,异味食盐是叶县地下岩盐专属。
  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盐矿在沉积过程中,盐湖中有机物氧化分解中有一部分残留的有机物,由于分布少量且随机状态,异味源不固定而造成所产少部分食盐时有时无的臭味逸散,虽含量极微(8~30ppm)但仍然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但因这些有机物成分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经河南省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对涉事产品的检测,四个样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均达到合格,两个样品感官指标的异味不合格。此外,经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从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抽检的食盐并不存在异味,各项参数符合国家标准。有专家认为,虽然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中盐皓龙的抽检食盐合格,但并未解决消费者关切的加热和手搓后其食盐有轻微异味的问题,也未解决这种异味是否有害的问题。据了解,河南省盐务主管机构正在积极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验和研究,相信会有权威解释。另外,专家透露,现行的食盐标准未将亚硝酸盐列入检验范围,即使如媒体报道的有关检测机构抽检的食盐的亚硝酸盐含量为0.2mg/kg,该含量也在正常范围内。根据同济医科大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黄连珍等发表的研究结果推算,0.2mg/kg的含量占60公斤成人每日亚硝酸盐总摄入量的万分之六,应该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宋占京表示,事实上,目前针对异味去除问题,是可以通过企业的卤水净化除异味技术解决的。据悉,早在2000年,当时为河南省叶县盐管局副局长的沈国顺在《中国井矿盐》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浅议盐的异味成因及消除对策》的文章,就对此有详细的阐述。同样在《中国井矿盐》刊物上,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的王爱敏也发表过一篇名为《卤水净化与除异味过程中常见故障的分析与处理》。而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食盐之所以被查出异味,就在于它根本没有卤水净化除异味的技术和设备。
  众所周知,2017年1月1日起,我国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实施,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首次实现跨区域经营。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急于抢占市场,并没有将除异味技术列入第一要义,而是急功近利地将感官指标不合格的产品推入市场。
  缺乏对质量应有的敬畏之心,平顶山神鹰盐业此刻正面临着企业成立以来最大的危机,更为严重的是,其个体行为给整个行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盐业系统与绝大多数领域不同的是,这是一个极为封闭的领域,不少企业的目光相对短浅。在有些企业看来,感官指标并非属于质量问题。况且,由于特殊原因,如果先技改再上市,市场都被瓜分完毕了。在匆忙上市的过程中,平顶山神鹰盐业是抱着侥幸心理的。”业内某人士认为,当下盐改刚刚正式启动不久,在短时间内暴露出比以往更多的问题是必然的,不能因为过去积累的问题在今天爆发,就把责任归于当下的改革。“相反,这实际上也是在替过去封闭的盐业市场还账。”该人士说。
  监管重拳加码
  “改革初期,必然出现一个利益博弈期,这是正常现象。过渡期内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出现问题就要积极治理、整改。异味食盐的出现恰恰是企业市场意识、质量意识淡薄的反映之一,这反而告诉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盐业改革,才能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宋占京表示,自盐改推行以来,定点生产企业积极开发品种,中高档多品种食盐占比逐年上升,一些企业焕发出了新生机。今年一季度,盐业生产企业的效益整体不错。长期来看,改革将行业迎来一轮兼并重组、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热潮,一批有资源、有品牌、有技术,产销一体、跨区域经营的大企业将脱颖而出,有效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道理很简单,要想市场更健康,惟有让市场更开放。在一个充分开放、公平竞争的盐业市场上,各种不合格产品必然失去生存空间。
  诚如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院教授洪涛所言,盐业市场化改革是一个趋势,但目前盐业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市场竞争环境存在一定冲突。只有肃清环境,才能真正实现监管到位,确保质量安全。
  “谁来监管,怎么监管,是问题的关键。目前,工信部已经要求各地区全面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在今年6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书面上报。”工信部还要求各地区要督促辖区内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检验手段,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确保食盐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好食盐产品安全自查、出厂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等相关制度,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通过制度建设及时封堵管理漏洞,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把食盐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企业自身环节。
  同时,中国盐业协会还将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部委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食盐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快建设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平台,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的目标。适时运用物联网技术,推进食盐监管各环节的无缝连接,实现统一的、部门化的专业监管。
  据宋占京透露,协会每年都会对食盐进行检测,今年下半年协会的抽查工作将进一步加大范围,扩大到140多家企业的产品,除了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外,感官指标也将成为重点检测之一。同时,还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增强企业自律行为和责任意识。相信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到位,食盐标准的进一步完善,企业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增强,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将更加有保障。
作者:wyy
【编辑:龚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