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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在即,电动自行车如何更安全?

©原创 作者: 马艳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5-07-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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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马艳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工业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促进符合标准的产品供应。

《意见》从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管理端、服务端等“五端”着手,明确提出7方面工作要求,包括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认证管理、销售监督、登记管理,稳妥推进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

在7月24日举行的“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表示,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布实施是全链条整治的重点任务,为行业发展标定了“安全准则”、划定了“安全红线”,意义重大,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持续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以常态化监管和长效化实施,确保标准执行不打折扣、安全底线毫不放松,让强制性标准成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铁保障”,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约3.8亿辆,相当于每4个人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是人们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人们出行生活息息相关,其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相关内容一直以来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GB17761—2024)。何亚琼表示,标准修订工作历时8个月,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开展了70余次调研、160余次技术研讨、220余次试验验证、5.4万条意见建议处理、近13万份问卷调查,修改完善了近200个重要指标条目。去年年底,新版标准正式发布,设定了两个实施时间,其中生产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9月1日,销售环节实施时间是今年12月1日。

何亚琼认为,新标准实施后,将产生五方面积极效果。一是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技术指标,塑料重量占比限制在整车重量的5.5%以下,能够起到延缓火灾蔓延速度、降低燃烧强度以及减少火灾发生时有毒气体释放量的效果。

二是减少交通事故风险。通过严格限制电动机最高转速等关键参数,确保车辆无法超速行驶,同时增加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确保车辆能够应对爬坡等特殊工况。提升车辆制动性能要求,车辆最大制动距离降低为原来的一半左右,降低碰撞事故发生风险。

三是有效防范非法改装。通过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增加互认协同功能,落实“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从技术上大幅提高非法改装门槛,有利于逐步减少乃至杜绝改装行为。

四是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通过增加对蓄电池状态等关键安全信息的动态监测要求,便于消费者及时识别异常情况并加以处理,有效提升车辆的主动安全水平。此外,还通过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明确标注建议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淘汰超期服役产品。

五是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通过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由55公斤调整至63公斤,续航里程可以达到60—70公里,减少充电频次,提升消费者使用体验。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提升产品的实用性,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车型选择空间。同时,鼓励安装后视镜、转向灯,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保障新旧标准车辆平稳过渡

《意见》对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新产品的供应作出了三方面的部署。

一是加快新标车研发生产。在主要产区开展新标准宣贯,定期调度重点生产企业新产品车型研发设计、配件采购、样车试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指导企业尽早推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并提出认证申请。目前,雅迪、爱玛、台铃、绿源4家企业已获得14张新版标准的CCC证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建立行业“白名单”,积极发挥相关企业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帮扶企业按照新要求改造升级生产线,建立健全企业意见反馈渠道,及时收集、协调解决企业具体困难,加快新标准落地实施。

二是强化检测认证保障。指导指定实验室加快能力建设、获取CMA资质,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新标准和认证规则开展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及时满足企业产品检测认证需求,为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尽快上市供应提供安全评估保障。加强CCC认证全过程管理,严格检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落实情况,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获证产品持续符合新标准和CCC认证要求。

三是合理控制旧标车增量。《意见》要求指定认证机构及时提醒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根据新标准实施时间,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认证申请,确保旧标准的车辆可以在今年12月1日前完成消化、平稳退市,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何亚琼称,新标准对9月1日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额外给予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虽然在12月1日之前,旧标准车辆仍可继续销售,但建议消费者优先购买安全性更高、实用性更好的新标准车辆,减少身边的安全隐患。

多个环节同步推进新国标实施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目前距离9月1日新标准正式实施仅剩1个月左右,但标准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多个环节同步推进。

何亚琼称,生产环节,企业需要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研发和车型设计,对配套的原材料、零部件进行相应调整,部分企业还需要进行生产线的改造升级。

检测认证环节,指定机构要按照新标准要求设计新的检测认证流程、购置设备、申请CMA资质、更新实施细则等。

流通销售环节,企业需要建立新的营销体系、定价策略,并做好与以旧换新政策的有效衔接。

登记上牌环节,也要做出合理安排,通过规范办理登记,与新标准实施同步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实施电动自行车企业“白名单”制度,引导企业规范生产、规范经营。何亚琼介绍,自去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白名单”扩围增效,已累计公告两批共30家符合规范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单,涵盖当前主流的14个电动自行车品牌,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超过60%。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完成了第三批“白名单”企业的遴选工作,网上公示已经结束。“白名单”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行业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有效化解老旧锂电池风险隐患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第一生产和销售大国。随着产销量逐年增长,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总量和占比也在逐步提高,其中很多电池都存在使用时间长、使用环境及保养条件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威胁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何亚琼介绍,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老旧锂电池报废回收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明确了老旧锂电池检测流程、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要求等;修订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发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作用,兼顾处理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今年3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工作,有效压减存量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随着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检测回收站点的布局将趋于更加科学合理,便利消费者日常检测评估需求。

“今后,消费者可以像日常去医院检查身体健康状况一样,到周边的健康评估和回收服务网点对自己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开展健康程度的检测评估。经过检测,不适合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条件的锂电池,可以网点直接回收,通过专有的渠道,集中交由专业的综合利用企业开展规范化处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废锂电池‘应收尽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居住环境的安全水平。”何亚琼说道。

作者:马艳

编辑:龚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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