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向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涉煤中央企业发出了近期煤矿事故的通报。
通报指出,近一个月以来,山西、山东、四川、贵州接连发生2起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2起重大涉险事故,特别是四川、贵州2起事故发生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惨痛。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存在的5方面突出问题:风险管控意识缺乏;技术管理薄弱;对事故风险分析不全面;发现重大隐患和险情后,不及时撤出人员;冒险平行作业。
“一通三防”管理问题突出。瓦斯防治措施不落实,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形同虚设,“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落实,瓦斯抽采不达标,瓦斯等级鉴定不规范,该“戴帽”不“戴帽”。
违法违规问题仍然严重。有的煤矿知法犯法,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不按规范进行设计开采,工作面没有按正规形式设计通风系统,违反规定串联通风。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和承包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瞒报迟报事故。
超强度开采屡屡发生。一些煤矿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为了赶进度、抢产量,超能力、超强度冒险生产,井下违规布置多头面作业。
淘汰退出态度不坚决。一些地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煤矿态度暧昧,踩着政策底线搞低水平技改扩能重复建设,实际上就是为了避免被淘汰关闭。
为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
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将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纳入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立即开展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技术基础资料工作、“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现场技术管理、重大灾害防治技术管理问题排查,确保通风系统等大系统合理合规、稳定可靠,关键设备运行正常可靠;确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在永久排水工程形成前,不得施工三期工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开列清单、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依法依规严厉处罚。
严格监管监察执法。按照分级属地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监管的部门要在2020年1月5日之前对所监管煤矿上述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未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并进行处罚。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结合实际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小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处理处罚煤矿企业外,要倒查“关键少数”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加快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各地区要对已经批准的小型技改煤矿进行梳理,未按批准设计建设或未按期完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重新审批。对纳入2019年淘汰退出的煤矿,要立即关闭到位;对延期淘汰退出的煤矿,要核定允许作业范围和工程、井口封闭时间、安全保障措施、监管责任主体,严禁设置“过渡期”,防止以回撤设备名义违法生产。加强对技改煤矿的监督管理,对长期技改煤矿要明确建设期限,不得以长期技改为名违规组织采煤。纳入技改扩能范围的小煤矿要停止生产,按程序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后依法生产。
严肃事故调查处理。要坚持“一案三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也查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对涉及到违法违规违纪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对其中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坚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结案后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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