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的农机报废补贴政策不同,今年重庆市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15类报废农机基础上,结合山地农业特色,新增了旋耕机、微型耕耘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果蔬干燥机等12类本地高频使用机型,补贴范围扩展至27类机具。其中,单台农机补贴最高3万元。
《通知》要求,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同时还明确了五类报废条件:一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二是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三是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四是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技术落后的;五是国家明令淘汰的。满足五类报废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等并购置同种类新机的,补贴标准提高50%。更新补贴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还明确,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下沉乡镇设点,支持上门回收、办理业务;鼓励根据实际将回收环节与拆解环节分离,提高资金兑付效率;要求关键部件破坏性处理,建立拆解档案保存3年,严防报废农机回流市场……可以看出,一系列“汰旧换新”政策组合拳,将大力加快重庆市农业机械结构优化,进一步推动农业机械化率提升。(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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