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于5月20日正式施行。5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创下了很多个“第一次”: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表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不会变,也不能变,必将推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律制度更加健全完备、保障体系更加有力有效。“作为一部促进法、保障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政策性、原则性很强,从内容上来理解可以概括为四个特点: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二是坚持平等对待。三是强化法治保障。四是注重问题导向。”王瑞贺强调。
民营经济促进法中许多条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治理“背靠背”条款、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规定,看着笔墨不是特别多,但是含金量很大,真正落到实处,意义将是非凡的。“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表明了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提振广大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的发展信心,激发其创业热情和拼搏精神,厚植家国情怀,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王振江说。
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民营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持续提升。王振江表示,受外部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内外多重因素交织影响,民营经济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获取投融资支持和服务保障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亟须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亟须针对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尽快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回应各方关切,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民营经济组织内生动力,营造有利于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不断巩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长期向好态势,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事实上,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关于民营经济的理论和政策一脉相承、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王瑞贺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党和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一些有效做法用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法治意义上讲有创新意义,同时与宪法的很多规定是贯通的、是衔接的,也是宪法有效落实的一个法治保障。具体而言,现行宪法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时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王振江表示,作为基础性法律并非规定得越细越好,客观实践发展变化很快,过细的规定有时也会束缚实践的发展。因此,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当下和长远,对需要在当下通过立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重点放在明确主要制度措施、基本制度框架和法律主要要求,同时为未来实践发展留有空间。比如,法律中规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经济投资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既明确了建立制度,又为下步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细化落实举措预留了空间。
王振江强调,有一类重大的问题,就是各方面反映一致,都认为实践中较为突出,需要下大力气解决的,比如违规异地执法、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法律则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申明法律的原则和底线,增强刚性约束。在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过程中,坚决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针对反映强烈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种种执法乱象,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个方面强化举措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已发展到相当的规模,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都大大提升,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力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必将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敢于闯、大胆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稳定预期。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是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定心丸”。二是进一步坚定信心。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等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做到“一视同仁”。三是进一步促进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方面,注重鼓励支持。比如,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专章,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鼓励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注重引导规范。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守法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民营企业非常关心市场准入问题,对此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贯穿了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不仅在总则,而且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法律责任等章节中,都予以了充分体现。郑备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从破壁垒、拓空间、优服务三个方面强化举措:破除准入壁垒方面。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进一步缩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半年后转为常态化推进;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2025年1-4月民营企业中标率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一亿元以下的项目,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超过80%。
拓展发展空间方面。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正在加快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已经在核电、铁路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目前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参股比例已经达到20%,工业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领域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占比超过80%。2025年将在交通运输、能源、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推出总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的优质项目。同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布局,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平等使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的创新与建设。
优化服务保障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项目服务,发布鼓励民营经济投资的重大项目信息,在项目推介对接、前期工作和报建审批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便利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往哪投、怎么投”。同时,持续加强要素保障,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用地、环评等要素和资金保障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和服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助力民营企业迸发更多创新活力。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把发力点放在“一业一策”上
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以后,在民营经济人士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普遍认为这是民营经济发展里程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关心。中国工业报记者注意到,在科技创新、外贸出口、促消费、扩内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民营企业都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把发力点放在“一业一策”上,立足行业产业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在近年来民营企业表现亮眼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首先是促进投融资结合。目前。正在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支持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已经设立了74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时,在18个试点城市落地了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支持科技企业畅通资本循环。其次是创新增信方式。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优化知识产权的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相关政策,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担保计划,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专项担保。到2025年一季度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20%。三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面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开展了两项保险补偿试点,目前已经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丛林表示,在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的外贸、消费领域,首先是在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中单列了外贸板块,全面梳理外贸企业清单,优先走访对接融资。同时,以短期出口信用险来支持出口贸易,2025年一季度承保金额已经超过了2400亿美元,一些对外贸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产业,像电子信息、现代化工、整车工程机械等领域,承保金额大幅度上升;创新“跨境电商保”模式,支持外贸新业态,指导保险公司开发专属的保证险产品,为跨境电商的境内采购提供信用保障;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服务业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融资对接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并向银行推送,指导银行自主对接融资服务,一些地方有很好的实践和探索。比如,有的地方搭建了专门的线上对接平台,银行可以通过平台获取项目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与信贷政策相匹配的项目,实现了从“项目找资金”变成“资金找项目”,有效提升对接的效率。“金融监管总局引导督促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精准施策。”丛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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