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王蕾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运用数据共享努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堵点,成为提高政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但仍存在条块分割、部门壁垒,对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瓶颈制约。
如何才能更好地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市政协主席刘以安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要加快完善数据共享法制体系。从国家层面完善相关制度,对共享规范进行整体设计提升。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政务数据共享的标准、内容、方式和程序,界定其中的各方职责,降低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的行政成本;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改“条块分割”为“协同治理”;调研数据共享中存在的突出法律障碍,在处理好数据共享和隐私保护关系的同时,适时修改影响数据共享的条款;二、加快健全数据共享标准体系。制定基础数据共享的国家标准,提升数据互通互认的能力,加快推进全国范围内的电子证照、印章、签名、档案等标准化应用,加快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跨层级互认互通;完善政务数据采集技术标准,制订全国适用的数据、接口、管理等标准规范及质量保障体系;制定数据共享安全规范与标准,形成全国性的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三、加快提升数据共享应用水平。扩大共享范围,继续拓展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实现重点领域的数据共享全覆盖;拓展共享深度,丰富数据共享方式,既提供政务服务场景中的数据查询、核验方式,也提供城市治理场景中的批量数据交换方式,满足各地区在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需求。拓宽共享领域,加快建设国家层面的企业信用信息综合共享平台,推进公共信用、金融信用、商业信用的开放共享,以事后信用监管代替事前人工审批;四、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创新试点工作。优化数据共享主体试点,从企业需求角度推进数据共享应用,由政府为企业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账户,通过信用等方面约束,由企业申请可获取各级政府部门、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采集的信息;探索区域数据共享试点,对创新应用在数据共享方面给予特殊政策和特别支持,以优化营商环境、居民办事体验等为着力点,推进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共享难点问题的先行突破,为全国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积累制度范本和技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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