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曹雅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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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方式 提升监管效能
“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监管执法的重任,是广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也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为大家做好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蒲淳表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将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还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
在促进公平竞争上下功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在完善帮扶措施上下功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在规范市场秩序上下功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表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充分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的作用。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将在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基础上,着力打造质量标杆和先进标准。”刘三江表示。
在树立质量标杆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点线面”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
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聚焦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在信息通信、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领军企业,号召更多企业学习先进、看齐标杆。
启动一批质量强链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更好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重点产业链,绘制产业链质量图谱,形成质量问题清单、攻关清单、政策清单,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
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强区、强镇,更好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县域质量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县(区、镇)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禀赋,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工具,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夯实质量强国的基层基础。
在增强标准先进性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采取三方面措施。
一是提高一批技术、排放、能耗标准,更好发挥标准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提升家用电器、家具等大宗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升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推广新型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提升乘用车、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提升重点行业能耗限额和终端产品能效标准。特别要加强关乎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力争以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是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更好发挥标准在国际竞争合作中的作用。构建更加开放的标准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为完善国际标准体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结合产业、贸易、工程建设等合作需求,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
三是实施一批标准稳链重大标志性项目,更好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北斗规模应用等重要产业链,攻关制定人工智能安全、驾驶辅助系统等关键环节技术标准,加快推动自主技术向自主标准转化,构建与产业链相适配的标准体系。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
质量是发展之基、利民之举、强国之策。
“建设质量强国是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发布《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纲要》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聚焦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狠抓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刘三江表示。
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国务院调整成立了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至33个部门。首次开展中央质量督察考核,有力地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出台纲要贯彻落实文件,推动质量强省强区强市。全方位、多渠道深入开展宣贯活动,成功举办中国质量(成都)大会、全国“质量月”等特色活动,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强国建设合力不断汇聚。
实施质量提升行动。18个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加快质量提档升级。“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步提高,达到93.65%,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6%,生活性服务、公共服务满意度分别提高到78.01分和79.85分,处于比较满意区间,加快向满意区间迈进。”刘三江介绍。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刘三江表示,完善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缺陷召回等质量监管制度,集中整治消防产品、燃气灶具等20余个民生重点产品质量问题,开展“双打”“铁拳”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2023年查处各类质量违法案件5.67万件,召回缺陷汽车672.8万辆、缺陷消费品1042万件。
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出台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指导文件和管理办法,启动首批遴选建设工作。累计建成国家计量基准192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5万项、国家质检中心877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1400多个,各类标准总数超过330万项,质量认证获证组织突破100万家,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效能更加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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