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孟凡君
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2025年1-5月,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值超9000亿元,占全国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值比重超26%。7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介绍,近年来,世界开放指数不断下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受到严峻挑战。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唐文弘认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当前,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经验”。唐文弘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加快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在更大范围推进制度创新,让更多的企业、群众享受到制度型开放的红利。
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
我国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推动各国各方共享制度型开放机遇,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既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以开放促合作、促共赢的实际行动。第一,这是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重要载体。第二,这是促进深层次改革的有力抓手。第三,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唐文弘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坚持“由易到难、梯次推进,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方面的工作,目前已经有两批试点,试验了110多条措施。“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唐文弘表示。
“压茬”就是干完一批、复制一批同时再研究一批。一是开展更广领域的试点。密切跟踪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演进的趋势,进一步主动拓展试点对接范围,围绕促进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的发展,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聚焦人工智能、科技金融等前沿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样板。
二是开展更深层次试点。推进贸易投资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推动电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聚焦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境外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在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方面推出更多便利化措施。
三是开展更大力度试点。用足用好已有试点政策和复制推广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拓展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际规则要求、国内改革需求和经营主体诉求,研究推进新一批试点试验,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更多“从0到1”制度突破,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测压力”的作用。
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试验田”,对于试验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孟华婷表示,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累计复制推广了379项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下一步,商务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做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认真抓好、抓出成效,主要从“开展广泛地宣传解读、因地制宜抓好落实、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同步做好风险防控”四个方面着力。
上海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表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印发以来,上海市着眼服务国家大局,着眼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压力测试,着眼统筹开放和安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80条试点措施的落地见效,主要体现为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边境后”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型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四个进一步”。
上海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方面,一是突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交换系统,完成与新加坡“一次申报、双边通关”试点,实现企业申报数据的智能转换和共享。二是突出关键应用开发,建设跨境电子发票互操作平台,完成上海和新加坡、日本企业间的验证测试。三是突出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聚焦企业诉求最高频的行业,制定金融、贸易、航运三个领域的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首创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数据跨境服务,帮助数据处理者高效合规开展数据跨境活动。
上海自贸试验区依托上海数字贸易蓬勃发展的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围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推进数字技术应用、扩大数据开放共享3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先行先试。首先,积极回应企业便利数据跨境流动的诉求,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框架下,研究放宽数据跨境流动的条件、收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范围,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上海聚焦金融、贸易、航运三个领域,形成包括6个具体场景84个数据项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及配套管理办法,对三个领域内重要数据进一步细化,帮助企业准确识别重要数据,便于企业直接对应场景并适用,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数据跨境流动的合规成本。”吴伟说。
其次,注重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赋能,加快推进电子单据应用,实现数据要素的流通交易互联互通。比如,依托全球航运商业网络(GSBN)加速拓展电子提单的应用,累计签发量突破55万份。再比如,上海数据交易所建成全国首条数据交易联盟链,挂牌交易超过5000个数据产品。
再次,不断加大公共数据开发力度,推进数据开放共享。上海自贸试验区从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需求密集的重点领域入手,推进公共数据场景的授权落地,在明确公共数据流通、开发、使用等全流程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300余个政府数据集。相关企业依托这些数据集开发了浦东养老资源“一点通”、浦东“生活通”、浦东“便民服务查”等便民应用,以数据开放赋能群众智能化、便利化生活,推进智慧城市网络建设。
吴伟认为,通过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对接,上海数字贸易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2024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达到1095.3亿美元,同比增长4.9%,规模占全国的30.1%。后续,上海市将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创新数据转型路径,提升数字赋能效果,做好数字支撑服务,进一步促进数字贸易及数字经济发展。
海关推动跨境贸易实现高水平自由便利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负责人杜朝新介绍,海关总署全力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探索构建完善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海关监管制度,推动跨境贸易实现高水平自由便利,全力服务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在前期试点工作中,海关总署指导上海海关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系配合机制,强化关地协同合作,对海关牵头负责的试点措施,明确相关制度规范,配套做好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试点措施有序落地并积累了宝贵经验,总体来说取得了三方面成效:
第一个方面是推动货物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比如,试点对在境外已实施检疫处理的水果简化境内检疫措施,深化与进口国的协同合作,推动监管数据互认,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减少企业通关时间,将进口的新鲜水果更便捷、更安全地端上百姓的餐桌。截至目前,共计有1.05万票水果采用了该模式进行通关。
第二个方面是助力外贸新动能不断释放。比如,开展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船供保税燃料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两仓功能叠加”业务改革试点,推动降低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成本,提升上海高端航运服务水平,试点以来至2025年5月,通过两仓整合方式出库船供保税燃料油359.98万吨,航空煤油45.86万吨,大大提升了我国国际航运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三个方面是促进跨境贸易透明度不断增强。比如,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结合过境货物监管要求,依职权开展过境货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范围,更好地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贸易安全和便利。“下一步,海关将继续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开展更多的探索,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努力形成更多引领性、突破性制度创新成果,为我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海关力量。”杜朝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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