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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问题 我国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

作者: wy 发表时间:2018-04-2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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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业报记者 郑春蕾
  《2015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覆盖七个方面,明确细化出三十个点,可谓是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如何深入理解和落实工作安排,本报整合专家观点进行深入解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对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构建统一权威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工作安排大体可分为以下三条主线:一是以“问题清单”突出监管重点、治理餐桌污染。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完善标准、制定行为规范、加强抽检、建立追溯体系等措施,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
  加强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持续开展“餐桌污染”治理,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
  二是以“权力清单”规范法治秩序、创新监管方式。
  加大投入力度,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和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建设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
  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制定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和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等。
  抓紧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项目,加大预算内基建投资和转移支付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
  三是以“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综合协调力量,强化督查考评,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扩大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试点,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和全过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记录,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加快完成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任务,建立重心下移、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
  积极搭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防群治作用,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食品安全监管:重建设 严落实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
  找到和列出问题,本身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部分,强调从源头开始治理,找问题和想办法相辅相成。
  工作安排把监管重点一一列出。问题清单突显环境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当前的紧迫性: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问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种养业用水污染问题,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等,都和环境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
  重建设
  专项整治是建设,标准制定是建设,追溯体系是建设,行为规范是建设,餐桌治理是建设,风险交流和科普教育更是建设,用建设的态度来解决已经存在的老问题和将要出现的新问题,既是积极务实的选择,也是理性的精神。其中引人注目的亮点有六个方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的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基层执法装备的配备,另外,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项目,基层的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转移支付投入力度都会加大。这些实实在在的体系建设,都会在这一年和以后的若干年,持续地发挥作用。建设的理念和建设的内容,是为食品安全工作稳步进入常态化夯实基础。
  严落实
  首先是明晰权利范围和边界,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也力求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堵漏洞抓疏导,比如研究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付费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资质管理等制度,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这就是对地沟油泛滥从源头抓落实。
  其次专门提出奶粉的问题,引入食品安全审计的新鲜概念,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
  社会共治平台及其激励机制,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落实,以及村级监管员队伍的逐步建立,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地方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提高处在食品安全第一线的地方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这些举措都旨在让监管能落到实处,不会陷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尴尬,走出“基层难、执行难”的怪圈。落实的广度和落实的程度,是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运行的根本所在。
  狠抓督促落实,强化责任措施。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贵在落实,2015年工作安排提出要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强化督查考评与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来强化落实。尤其是提出将食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等落实到位,将建立一套奖惩分明的激励体系。
  引领食品安全治理步入新常态
  □胡颖廉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
  确保食品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创新食品安全治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食品安全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从找问题、抓改革、出实招入手,打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升级版,主动适应食品安全新常态。
  以问题为工作导向
  《工作安排》结合当前经济新常态特征,系统梳理与日常消费关系紧密的食品品种、产业和区域,根据“点、线、面”的逻辑架构,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点”,围绕重点品种加大整治力度。由于环境对发展的承载能力已接近上限,土壤、水体等环境污染问题严峻,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压力加大。必须严格管控化肥、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加大粮食、畜禽、农资等监管力度。强化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
  二是“线”,抓住重点企业和新型业态等“关键少数”。简政放权放宽了事前准入门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呈“井喷”出现,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经济下行带来的生存压力势必影响到企业诚信守法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一些非法利益链条的形成极易导致“破窗效应”。因此要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等的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与此同时,随着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O2O食品零售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将带来安全隐患新形态、违法违规行为新类型。
  三是“面”,排查和防控重点区域风险。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推进过程中,食品安全问题容易引发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有必要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聚集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繁华商圈、交通枢纽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具体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定实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计划,加强结果分析研判。在此基础上制定风险清单,根据风险特征明确关键节点、责任人、检查频次等内容。
  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食品安全则是考量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尺。
  《工作安排》从机构队伍专业化、监管模式科学化、工作格局系统化三个层面深入推进改革,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是突出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完善统一权威监管体系。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而体制改革仍处于过渡期。要合理划分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关系,强化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作用。加快完成市、县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任务,抓紧职能调整、人员划转、技术资源整合,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尽快实现正常运转。尤其要健全乡镇(街道)或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研究建立有关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是将风险分析、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从理论上说,食品安全监管要顺次解决风险隐患、违规行为、危机事件三类问题。
  首先是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完善食物中非食用物质名单,开展相关检验方法研究。其次是提高全过程日常监管能力,用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开展分类分级重点监管,健全以随机抽检、飞行检查、动态监督为主要手段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立体式监控违法违规行为。最后是提高应急能力,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建立覆盖全国的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网和舆情监测网,健全国家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三是用好“钱袋子”,借力“笔杆子”,亮出“刀把子”,构筑食品安全工作格局。食品安全不是监管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地方政府承担的属地责任,必须综合发挥资金投入的激励作用、宣教科普的引导作用和刑事司法的威慑作用。既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和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又要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公众食品基本安全知晓率。
  在法治框架下探索新招实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新要求。《工作安排》着重强调健全法规标准,在严守法治的框架下探索“两张清单”,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方面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权力清单”优化市场准入。理想的治理体系应减少企业行政许可负担,通过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产业整体素质。例如积极稳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逐步扩大保健食品备案范围。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快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激励约束机制等等。
  另一方面是法有规定必须为,用“责任清单”约束企业行为。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管理方、知情者和责任人,其行为贯穿全产业链条。监管部门应在资金、设备等微观要素上少设“路障”,在市场行为规则上多设“路标”,培育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譬如加强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食品检查员制度,加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行政处罚力度。建立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登记义务,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研究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排放付费即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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