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实践后,在进一步优化核心指标的基础上,10月29日,科技部官网发布《“创新积分制”工作指引(2.0版)(全国试行版)》(以下《指引》),意在发挥“创新积分制”作为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为科技赋能的政策效能,推动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
依据《指引》,“升级”后的创新积分制主要发挥3个目标导向作用,即“找得到、评得准、用得好”——
聚焦科技创新价值属性,评价企业的科技“底色”,筛选识别已知的和潜在的科技型企业;
聚焦成长能力和潜力,精准评价企业科技属性强弱的“成色”,按照指标得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建立创新积分与科技金融政策联动实施机制,持续推进创新积分评价与科技创新再贷款、专项担保计划、地方政府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政策的联动实施,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
立足科技型企业的基本特征和评价目的,《指引》坚持指标体系“科学性、共识性、可比性、可采集性”的遴选原则,形成指标精简、导向清晰、操作性强的“创新积分制”2.0指标体系架构,由9个定量指标和3个加分项指标构成。指标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2项。一级指标为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发展、创新影响,其中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发展的基础评价指标100分,创新影响加分项30分。
围绕结果应用,《指引》建议,支持各地方充分运用“创新积分制”工具,通过多元化场景应用,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赋能。
比如,深化金融精准对接,依托创新积分评价,持续拓展“积分贷”“积分投”“积分保”“积分融”等金融服务场景,鼓励银行类金融机构将积分结果作为独立授信参考,推动创业投资机构优先投资高积分企业。同时,强化政策联动与资源倾斜,支持地方政府将创新积分与贷款风险补偿、贴息、专项担保计划等政策深度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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