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工业报 吴辰光
时隔41天,宗馥莉再传回归娃哈哈集团。
10月23日,据国内多家媒体消息:“一位娃哈哈集团内部人士透露,宗馥莉已回来上班,但因此前辞去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及总经理,现在是以宏胜饮料集团总裁的身份行事。”
另据媒体报道,宏胜系销售各分公司已接到通知,2026年继续使用“娃哈哈”品牌,不会出现其他品牌。这意味着,宗馥莉于9月辞职后推出的“娃小宗”品牌暂时“退场”。
中国工业报就此事向包括叶雅琼、洪婵婵、王国祥、许思敏在内的多名娃哈哈集团董事询问,但截至发稿未获答复。中国工业报拨打娃哈哈集团官方显示的总机号码,但为空号。同时,还在“意见留言”栏发信息求证此事,但截至发稿未获答复。
宗馥莉第一次从辞职到回归,仅过了5天。这一次,历史会重演吗?
第二次“闪回”?
据多家媒体报道,10月23日,宏胜系销售各分公司接到通知,2026年继续使用娃哈哈品牌,不会出现其他品牌。有山东娃哈哈经销商证实,已经接到宗馥莉所控股的宏胜系业务员通知,要求经销商打款缴纳保证金,明年继续销售“娃哈哈”品牌产品。
中国工业报向北京市丰台区一家娃哈哈经销商核实此事,其负责人称,此前接到瓶装水可能要换“娃小宗”的消息,但目前仍未确定。而“娃哈哈”桶装水的销售一切正常。
2025年9月12日,宗馥莉向娃哈哈集团辞去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并已通过集团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相关程序。业界认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娃哈哈”商标使用权始终无法转让到宗馥莉掌控的公司名下,是导致其辞职的一大原因。
就在辞职消息传出不久,宗馥莉掌控的宏胜集团(宗馥莉100%持股)旗下“娃小宗”微博账号已完成平台认证,此举意味着宗馥莉将重心彻底转移。天眼查显示,宏胜集团于今年2月至5月申请注册“娃小宗”“娃小哈”“宗小哈”等多个商标,分类包括啤酒饮料、方便食品、医疗等。与“娃哈哈”形成全面竞争关系。
时隔一个多月,宗馥莉重回娃哈哈集团,“娃小宗”等暂时“退场”,令业界惊诧。
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赖阳对中国工业报表示,从“娃小宗”品牌的尝试到暂时“退场”,直接反映了渠道体系和市场终端对于品牌切换所带来的巨大商业风险的客观研判。在当前快消品行业格局中,一个品牌的“从0到1”,需要克服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认知壁垒,更关键的是渠道的启动成本和推广风险。“娃哈哈”品牌的价值不仅在于消费端的历史认知,更在于其深度捆绑了几十年的、遍布全国的、成熟的经销商体系,他们是利益共同体。如果要求这个体系转向一个全新的、未经市场验证的“娃小宗”品牌,意味着经销商需要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和高昂的切换成本。渠道商的反应是最直接的市场信号,他们的选择是基于商业利益和风险评估的理性结果。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对中国工业报表示,经销商收到继续使用“娃哈哈”品牌的通知,暗示着娃哈哈集团股东层面可能已达成新的共识。再结合宗馥莉的回归传闻,难免让人联想为“双方有意向市场传递‘内部有望和解’的信号”,既稳定渠道信心又测试各方反应,符合资本运作中常见的预期管理策略。
实际上,这已经是宗馥莉在“接任-辞任-再回归”娃哈哈事件上的第二次“闪回”。
2024年2月,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宗馥莉父亲)去世,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宗馥莉开始接班。2024年7月18日,一封落款为宗馥莉的《致娃哈哈集团全体员工的函》在网络广泛流传,其内容显示:娃哈哈集团部分股东就本人自宗庆后董事长离世后对娃哈哈集团经营管理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致使本人无法继续履行对娃哈哈集团及其持股公司的管理职责。因此,本人将辞去娃哈哈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再参与经营管理。
2024年7月22日,娃哈哈集团官网发声明称:为确保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经各股东友好协商,宗馥莉决定继续履行娃哈哈集团的相关管理职责。
宗馥莉从第一次辞任到回归,仅用了5天时间。
宗馥莉回归是否合理?
据多方媒体报道,此次宗馥莉重回娃哈哈集团工作,是以宏胜饮料集团总裁的身份行事。那么,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合法?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对中国工业报表示,企业间的业务合作、人事安排,只要双方同意、有相关的协议约定即可,外部无法判断合法不合法。
【解决】AI法律助手创始人、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玥对中国工业报表示,由于娃哈哈集团并未发布官方信息,仅从目前的公开信息看,通常从法律边界与商业逻辑双重维度拆解分析。
在合法性层面,关键在于要厘清“履职”的性质与权限边界。宗馥莉之前已通过娃哈哈集团董事会程序合法辞职,与娃哈哈集团的职务隶属关系依法终止,不再具备以内部高管身份行使管理职权的法定资格。若其“履行相关职务”涉及娃哈哈集团内部经营决策、人事管理等核心职权,则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高管任职程序的规定——企业高管需经公司内部任命程序,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外部企业人员无权擅自介入。但结合背景看,宗馥莉履职更可能基于宏胜集团与娃哈哈集团过去保持已久的合作关系,若双方已就品牌使用达成一致,则属合法商业合作范畴,不构成越权。
在合理性层面,则根植于历史惯性与现实需求。回溯“达娃之争”,宏胜集团等“体外公司”本来就深度掌控娃哈哈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这种合作模式已存续多年。宗馥莉此次身份转换,实质是在娃哈哈集团内部股东分歧,比如商标转让受阻等背景下,以合作方身份延续产业链协同,避免因管理真空导致市场动荡。从市场端看,经销商对“娃哈哈”品牌的认可度远高于“娃小宗”等新品牌,这种安排能稳定渠道信心,符合企业维持经营连续性的务实选择,具备商业实践的合理性。
刘玥指出,需警惕的是,若宏胜集团未获得娃哈哈集团全体股东正式授权使用“娃哈哈”商标,或宗馥莉的履职实质干预娃哈哈集团内部决策,则可能引发商标侵权或公司治理纠纷。
江瀚也认为,宗馥莉以宏胜集团总裁身份参与娃哈哈品牌的销售组织工作,或存在重大合规风险。该安排反映出娃哈哈集团体系内复杂的“母子-代工-品牌”嵌套结构。宏胜集团虽起家于娃哈哈代工厂,但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独立供应链能力,与娃哈哈集团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链协同。宗馥莉通过宏胜系掌控娃哈哈产品生产、渠道和部分销售资源,使其即便退出娃哈哈集团管理层,仍具备事实上的影响力。这种“事实影响力”与“公司治理权力”的分离,导致品牌管理出现“双轨制”风险,名义治理权在娃哈哈集团,但实际运营主导权可能仍集中于宗馥莉控制的宏胜系,长期将削弱“娃哈哈”品牌统一性和治理权威。
并非不可挽回
虽然宗馥莉重回娃哈哈集团的消息还未得到官方确认,但可以肯定的是,股东的“去留与斗争”对“娃哈哈”品牌已经产生了相当不利的影响。
天眼查显示,娃哈哈集团有三大股东,杭州市上城区国资100%控股的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6%;宗馥莉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9.4%;娃哈哈集团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工持股会”)为第三大股东,持股24.6%。在宗馥莉辞职的41天,其作为娃哈哈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以及所持股份均没有变更。
其中一个变数是,娃哈哈集团在2018年进行大规模股权回购后,职工持股会成员仅剩宗馥莉一人。宗庆后生前,从未有人对股权回购提出异议,但其去世后,部分退休及离职员工突然以诉讼方式提出异议。该诉讼目前尚未有结果,一旦尘埃落定,可能会较大程度影响宗馥莉能掌控的股权比例。
刘玥对中国工业报表示,如果宗馥莉能取得这场诉讼的胜利,大概率能取回“娃哈哈”的控制权。同时,从商业角度看,宗馥莉已有统帅娃哈哈集团的经验,“另起炉灶”的成功概率远比沿用“娃哈哈”商标和渠道低很多。此外,股东之间产生矛盾,会对“娃哈哈”品牌造成巨大影响,这对任何股东来说都是一个灾难性的、难以接受的后果。
艾媒咨询CEO张毅对中国工业报表示,如果宗馥莉再次回归娃哈哈集团,最大的风险还是在于“娃小宗”等品牌与“娃哈哈”品牌形成同业竞争的问题。此外,“娃哈哈”品牌需要灵魂人物,或许宗馥莉仍是当下最合适的人选。
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也对中国工业报表示,宗馥莉依然是目前娃哈哈集团最合适的核心人选,回归或许是其个人和娃哈哈集团双方都愿意的。但如果宗馥莉决定回归,宏胜集团应该剥离或者并入娃哈哈集团。否则,同业竞争的争议将永远存在。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对中国工业报表示,宗庆后的离世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让娃哈哈集团面临内忧外患。目前看,娃哈哈品牌无疑是受到了宗馥莉辞职的影响,未来无论谁掌舵,都会面临既要维护品牌又能平衡各方利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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