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日前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3年)》显示,我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偏低,尚处于起步阶段。
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刘国正表示,国家级重点监控企业发布环境报告数量及披露评价应高于平均水平,而这类企业正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必须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重点企业。
发布报告企业过少
本年度《报告》评价了665家上市公司发布的2013年的环境责任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的环境信息部分,并公布了总评前50名企业和第一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前20名企业等名单。同时,还针对发布环境报告的企业和属于国家级重点监控企业的披露状况进行了专门的评价分析。
2013年,上市公司中发布环境报告的企业过少,仅为16家。其中,在我国现有上市公司中,属于国家级的重点监控企业约为287家,其中只有61家企业发布了相关环境信息报告,占21.3%,仅有4家发布了环境报告,仅占1.4%。
《报告》认为,与2012年相比,2013年我国上市企业发布相关环境信息报告的数量增加7.8%,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总体处于一星的起步阶段。行业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差距较大。国有控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相对较高,第三产业整体水平略高于第一二产业。
公信力有待加强
《报告》显示,在现有上市公司中,企业负面环境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披露的平衡性有待提升。众多样本企业对环境保护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没有根据重要性进行排序,部分重要的环境绩效信息披露缺失。只有极少数公司公开披露关于废水或废气等污染有不达标问题等负面信息,多数企业都是属于报喜不报忧,总体上规避披露负面信息。
“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可比性、准确性和可读性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刘国正指出,评价中发现,样本企业披露具体的绩效数据等严重不足,更缺乏同行业及国内外标准的比较。披露信息时大多没有说明其数据测量方法及计算基础,相关信息准确性难以判断。而且,多数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报告没有经过第三方机构的审验,公信力有待加强。
刘国正表示,希望通过《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3年)》的发布,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提升,促进更多上市公司及时发布环境报告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不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体系和内容,为社会上所有的企业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针对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倡导和激励更多的企业每年及时发布环境责任报告;建议更多企业按照环境责任报告的要求,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的环境责任部分;企业化被动为主动,正确对待负面环境信息的披露,提升报告信息的平衡性;建议各类投资机构,加大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水平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权重;建议企业在环境责任报告里附参照的国际或国内相关指标的索引;有关部门提倡企业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环境报告的第三方认证工作。
作者: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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