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次修订亮点之一是新设“科学技术青年奖”,奖金50万元全部归获奖者个人所有,旨在激发青年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助力山东科技强省建设。
青年奖设立:为青年科技人才搭建“加油站”
山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王洪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增的“科学技术青年奖”聚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产业化、企业创新创业等领域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加油站”。
据悉,2022年以来,已有30位青年科技人才获此奖项,涵盖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领域。评审中不仅关注已有成果,更重视青年人才的科研潜力、团队梯队建设及持续创新能力,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奖金全部归个人,强化激励效应
值得一提的是,青年奖奖金为50万元,且全部归获奖者个人所有。这一举措既是对青年科技人才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其在科研黄金期的重要支持,有助于增强其攻坚克难的信心,引导青年科研力量向关键领域集聚。
科技奖励改革成效显著,支撑产业创新
作为全国唯一的科技奖励改革试点省份,山东在提名机制、分类评审、产业对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本次《办法》修订提供了实践基础。
在提名环节,山东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强化提名责任,提升提名质量。在评审方面,实施分类评价,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类型制定差异化标准,推动评审导向由“面向学科”转向“面向产业”。
此外,山东还增设特等奖和定向奖励机制,对完成重大科技任务、解决山东发展重大需求的团队予以重点支持。如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工程、舜丰生物基因编辑技术、信芯微电子8KAI画质芯片等成果,均在相关领域实现关键突破。
强化监督机制,保障奖励公平公正
为确保奖项的公平公正,《办法》在提名、评审、监督等环节均设置了严格规范。明确提名责任,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和保密承诺,加强信息公开与异议处理,建立科研诚信审核机制,并对违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确保科技奖励工作规范透明。
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服务高质量发展
王洪国指出,科技奖励将精准对接山东“十强”产业和标志性产业链发展需求,强化产学研合作,推动成果转化。通过“一事一议”定向奖励机制,支持在集成电路、氢能源、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取得突破的团队,加快树立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新修订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于近期正式实施,有望进一步激发全省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