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4日,甘肃省陇西县公安局福星派出所民警联合福星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对辖区用电设施进行排查时发现,福星镇某村居民王某某家中电表存在明显异常,遂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自2024年12月初将入户线私自绕过电表箱在自家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经供电所核算盗窃用电费用七千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窃电事实。3月12日,王某某经传唤到案后对自己盗窃电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次警企合作,旨在通过深入排查和严厉打击窃电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下一步,福星派出所将继续加强与供电部门合作,形成打击窃电行为的强大合力。同时福星派出所民警将会继续加大对合法用电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辖区群众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意识,为辖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朱斌)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