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开展全面应用数字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的实施方案》。
改革方案明确,今年3月1日起,全省实现涉经营主体业务以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为主,不用、少用纸质营业执照,提高经营主体办事便利度。
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作为改革方案提出的10项措施之一,既是本次改革的主要亮点,在全国也属于创新之举。
改革全面推行后,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涉经营主体服务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等方式查询核验经营主体信息的,相关政府部门和银行、保险、水电气暖、通信等机构,将不再要求经营主体提供纸质营业执照,切实为经营主体降成本、增便利。
届时,经营主体可自主灵活选择多种方式履行法定的亮照义务。比如,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企业码”,也可以用A4纸打印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与此同时,涉企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凡是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经营主体登记基本信息,也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出示纸质营业执照。(孙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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