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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河重整计划方案”通过表决!锅圈实业参与宋河重整又近一步

发表时间:2024-12-2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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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年半的协商沟通,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河酒业)与河南省宋河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河酒实业)合并重整方案尘埃落定。

河南锅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锅圈实业)托管宋河酒业已有一年,赋能宋河酒业实现产品、渠道、智能化等领域重塑。此次重整方案落地,也意味着,锅圈实业距离参与宋河酒业重整更近了一步。

12月25日,宋河酒业与宋河酒实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发布公告显示,《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宋河酒实业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宋河酒业与宋河酒实业合并重整的债权人分为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两部分。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方面,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22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9.83亿元。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13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59.09%,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7.05亿元,占该组债权总额9.83亿元的71.71%,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因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方面,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350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00.17亿元。其中,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319家,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数的91.14%,已超过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的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70.64亿元,占该组债权总额104.45亿元的67.63%,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因此,普通债权组已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以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宋河酒业与宋河酒实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编辑:龚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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