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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许可文件显示,新疆金融监管局同意撤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寿险”)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公司,要求该支公司接此批复文件后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15个工作日内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批复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
新疆金融监管局要求太平洋寿险新疆分公司应加强上述支公司撤销的后续服务,做好信息公示和客户告知,保证后续保险服务质量,防范分支机构撤销风险。
编辑:龚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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