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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法治安全教育报告会

©原创 发表时间:2024-10-25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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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规范,持续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打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10月24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南校区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山东匡正律师事务所杨丽律师和西御桥派出所民警徐银海警官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以“防范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安全教育报告会。

杨丽律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能力,以朴实的语言和典型的事例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种类、特点,以详实的案例分析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并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源和社会危害。结合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普及了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学生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东方中学南校区副校长王桂庆对法治报告会进行了总结,要求同学们要继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下步,学校将继续推进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孩子们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快乐学习,茁壮成长。(孙明阁  文/图)

编辑:袁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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