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启动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重点培育工作。
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是我国食品工业重要发展载体和关键增长引擎。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加快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工作。
通知指出,该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产区和产业加以重点培育,明确发展方向和培育优先级,充分挖掘区域资源禀赋,明确发展方向和培育优先级,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形成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优势,释放传统产业发展活力,打造特色食品产业集群,营造“百花齐放”发展格局,推进制造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通知明确了推荐条件,包括领域范围、传统优势显著、地域特色鲜明、产业规模领先、管理制度完善、产业链完整度较高以及产区建设政策体系健全七个方面。
通知还指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委托的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可向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工作每年开展1次。申请主体填写申请书,附相关佐证材料,报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每个省份每年推荐不超过3个。产区包含多个省域范围的,由产区所涉及的多个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价,形成《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并对列入重点培育名单的产区进行动态管理,每3年对产区进行一次复评,符合要求的在名单中予以保留,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或撤除。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具有发展潜力的产区(产业)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提升其发展质量和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提出申请,指导列入重点培育名单的产区(产业)所在地政府部门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方案,确保培育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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