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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通力合作 共以高战举共治豫“水利”

©原创 作者: 张慧芳 发表时间:2024-09-25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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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河南省水利厅在黄河流域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9月23日,河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伟在出席该省新闻办举办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中讲道。

从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开始,河南省水利厅在最高检和水利部的支持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并发出倡议在沿黄9省推广。2019年2月,河南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设立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暂行办法》,探索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路径,266个黄河“四乱”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并全部销号。

为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9月,河南省委改革办、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将“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模式在全省推广。推动省级河长以上率下带动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每年达260万余次;2023年河南全省共建成10条(段)省级美丽幸福黄河河段。近几年,河南全省河长办共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243件,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871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黄河面貌持续改善。

2022年以来,河南全省水利系统累计制定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文件42件,市县水利部门积极主动与检察部门对接,向各级检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66个,收到检察建议138份,涉及妨碍河道行洪、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道修复、水政执法、水生态环境等方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强化涉水问题线索的会商研判,有力推动协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023年1月,河南省水利厅联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治理保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涉水重点监管领域,河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实化细化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重点协作内容,协作机制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

按照最高检和水利部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并制定了《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排查问题线索359个,立案查处105起。2023年6月19日,河南省水利厅会同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行动期间,共排查水事违法问题线索870个,立案222起,移交公安批捕10人,刑事拘留6人。(张慧芳)

作者:张慧芳

编辑:袁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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