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行政许可文件显示,新疆金融监管局同意筹建新疆克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克州农商银行”),并要求筹建工作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小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筹建期内不得以拟设机构名义从事任何金融业务活动。批复时间为8月5日。
新疆金融监管局要求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应严格履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新疆金融投资公司等企业投资入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新疆金融投资公司投资入股新疆农村信用社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办发〔2011〕202号)相关要求及承诺事项,持续改善自身经营指标,确保股东资质符合要求;继续出具书面承诺,不向投资机构派出董(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干预投资机构经营,不改变投资机构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从投资机构谋取股权收益之外的其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克州农商银行由阿图什市联社、阿克陶县联社、阿合奇县联社、乌恰县联社4家农村信用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资本净额达9亿元,资产规模达75亿元,是新疆农村信用社第二家以地州为单位的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克州农信社组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改革于2023年7月启动,新疆克州农商银行力争2024年9月底挂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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