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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十大行动,严控钢铁、石化等新增产能

作者: 余娜 来源:中国工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24-05-31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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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报记者 余娜

日前,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知,明确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行动方案》提出要求,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围绕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领域,《行动方案》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中,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要求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到2025年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各类燃煤设施。优化油气消费结构,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除石化企业现有自备机组外,不得采用高硫石油焦作为燃料。

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行动中,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要求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大力发展储能、微电网、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到2025年底,全国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超过6200万千瓦、4000万千瓦。在保证经济性前提下,资源条件较好地区的新能源利用率可降低至90%。“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20%。2024年底,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中,要求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到2025年底,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加强氢冶金等低碳冶炼技术示范应用。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全国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与2023年相比,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左右,余热余压余能自发电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在石化化工行业节能降碳行动中,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合理调控产能规模。强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刚性约束。严控炼油、电石、磷铵、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氯乙烯产能,严格控制新增延迟焦化生产规模。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在有色金属行业节能降碳行中,要求优化有色金属产能布局。严格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从严控制铜、氧化铝等冶炼新增产能,合理布局硅、锂、镁等行业新增产能。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大力发展再生金属产业。到2025年底,再生金属供应占比达到24%以上,铝水直接合金化比例提高到90%以上。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25%以上;铜、铅、锌冶炼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

在建材行业节能降碳行中,要求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综合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8亿吨左右,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50%左右水泥熟料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作者:余娜

编辑:袁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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