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第一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吕伟灿代表刑罚执行机关出庭,开封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担任审判长,共同对一批减刑案件进行实质化审理。开封市检察院检察员出庭履行法律监督义务,人大代表和部分监狱干警列席旁听。
这是自“两院两部”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和财产性判项具体要求以来,开封市首次由法院副院长和监狱副监狱长同庭履职办案,也是河南省第一监狱首次由副监狱长代表刑罚执行机关在减刑、假释案件中出庭。
庭审现场,刑罚执行机关代表吕伟灿宣读减刑建议书,法庭围绕服刑人员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认真进行法庭调查,同监区服刑人员、管教警察出庭作证,开封市检察院出庭人员发表监督意见。庭审结束后,市人大代表表示,此次庭审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服刑人员减刑案件庭审实质化全过程,切实做到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了减刑、假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吕伟灿表示,下一步,该监狱围绕实质化审理意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强化证据审核,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把握实体条件,加强内部、外部监督,推动建立法院、检察院、监狱三方联席会议机制,统一执法理念,全面提升监狱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量。(来源: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编辑:李芊诺
责编:汪黄任
审核:王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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