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记者 左宗鑫
“今年以来,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矿山事故起数下降13%,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但煤矿事故反弹,内蒙古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露天煤矿最大的事故。”7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二级巡视员刘韬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道。
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全国矿山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监察专员李大生介绍,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聚焦矿山重大灾害治理、露天矿山、露天转井工开采、井工转露天开采、采掘接续、违规动火等危险作业、地下矿山无轨运输车辆、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和尾矿库等九个专项整治,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全面督促矿山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重点矿山开展执法检查和监察抽查,通过定期分析、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建议函等方式,督促推动各地各项排查整治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煤矿方面,纳入整治范围的3110处煤矿已全部完成隐患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21.3万余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817条,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9.8万项;煤矿上级公司对所属煤矿全覆盖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1.9万条。通过煤矿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2万条,制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1万份;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大培训135.3万余人,清理“五职矿长”195人,清退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410人;组织各类应急演练6074次、40.7万余人次参加。
非煤矿山方面,全国非煤矿山已完成自查自改1.5万余座,实现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山全覆盖,自查隐患近10万条,发现重大隐患2000余条。各地监管部门共检查非煤矿山近3万矿次,发现隐患8万余条,其中重大隐患近2000条,责令停产整顿非煤矿山500余矿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共监察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近2500个次,发现问题3800余条,印发安全监管建议书近500份,抽查非煤矿山近2500座次,发现隐患近2万条,其中,重大隐患1700余条,推动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448次,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矿山234座次。
此外,针对近期引发公众关注的山西忻州精诚铁矿和辽宁阜新弘霖煤矿出现事故瞒报事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副司长丁百川透露了相关事件的最新进展:目前,山西忻州精诚铁矿系列瞒报事故核查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之中;辽宁阜新弘霖煤矿瞒报事故现场调查已基本结束,正在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对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未来将采取哪些措施打击矿山事故瞒报行为,丁百川表示,主要有以下五方面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督促各地对2000年以来辖区本系统接到的矿山事故举报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交办的事故举报核查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凡核查不清的,要重新进行核查。
二是认真研究矿山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从规范执法、精准追责、科学考核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三是建立完善瞒报事故查处相关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发力,精准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四是加快瞒报事故调查处理,从重从快从严处理涉案单位和人员,对外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制作典型瞒报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
五是进一步畅通矿山事故瞒报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矿工及其家属、遇难人员家属等知情人的举报积极性。
刘韬表示,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以量化考核为抓手,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最终检验标准,加快构建矿山安全风险隐患“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的全过程闭合、动态、分级管控体系,有效辨识、管控、规避、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编辑:李芊诺
责编:汪黄任
审核:陈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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