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近日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范围,将由9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
据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2月20日,家电以旧换新累计回收旧家电721.7万台,销售新家电667万台,销售额达到264.5亿元。姚坚表示,迄今为止,我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明显,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家电消费,有效拉动了内需。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全国9个试点省市以旧换新实现新家电销售额,占其五类家电品种总销售额的近三分之一,约占家电销售总额的五分之一。
二是引导居民消费升级,进一步改善民生。截至目前,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使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6.5亿元,受惠家庭超过600万户。
三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截至目前,我国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720多万台,拆解五大类旧家电近350万台,拆解率为49%左右,回收的废旧家电等可再生资源12万多吨。
作者:wy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