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主办的“投资广西——2023外商投资企业恳谈会”在南宁举行。会上,50多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和广西海外商协会负责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外事办等有关部门齐聚一堂,重点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和海外商协会独特作用,助力广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进行恳谈交流。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黄卫平在会上表示,2023年广西将聚焦“对接增量、激活变量、挖掘存量、整合力量”,深入实施外资招商攻坚行动。
发挥开放平台作用 打造外资项目集聚高地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是广西利用外资的主要载体,也是外资招商的基本盘。今年广西全区将全力实施开放平台招商,加快打造面向东盟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合作高地、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力争广西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区比重超过40%,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含与自贸区片区重合部分)占比超过30%,高新技术开发区占比达到10%,形成一批外资项目集聚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3年多来,广西自贸试验区以更开放的制度、更优惠的政策、更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一大批企业集聚发展。2022年,广西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8.32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2792亿元,以不到广西全区万分之五的土地面积,实现了广西全区40%以上的实际使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额。未来,广西自贸试验区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与各企业共享商机、共同发展,合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要素重要配置节点、共同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携手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依托投资政策优势 打造吸引外资“强磁场”
广西已实现了国家发展战略全域覆盖,各类扶持政策叠加,“政策洼地”效应明显。在广西投资,可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沿海沿边沿江开放、民族区域自治、革命老区振兴等多重叠加优惠政策。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广西自贸试验区、北部湾经济区等重点开放平台和重点产业减免地方分享部分,相当于按照9%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在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发展产业的企业高管、骨干科研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最高可按100%给予奖励。
鼓励新设立总部企业。在广西自贸试验区设立企业总部,根据实缴注册资本,最高可享受1亿元奖励。而且自设立起5年内,年度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至500万元人民币的,按贡献的60%予以奖励;年度地方经济贡献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贡献的70%予以奖励。
鼓励外商投资。新引进年实际利用外资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鼓励类外资重大项目,按核定的财政贡献量,最高可享受1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在合同外资限度内(含增资),没有超出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定的建设期限,可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实际到位外资总额的 2%给予外资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国家鼓励类外资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安排给予保障。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按出让最低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鼓励中介机构招商。对成功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按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对成功引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按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对成功引进经认定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人民币的落户奖励。
携手外资企业机构 构建广西全球招商网络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黄卫平在恳谈会上表示,2022广西全区商务部口径实际使用外资13.7亿美元,同比增长46.4%,比全国高38个百分点,比西部高约30个百分点。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72.61%,增势显著。开放的广西已经成为是外商投资兴业的“新热土”和“强磁场”。
香港特区政府驻广西联络处主任王卓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以及广西与香港多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香港“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平台角色。希望继续与广西优势互补、加强合作。
2023年,广西将全力实施外资招商攻坚行动,按照“巩固港澳、深化日韩、对接RCEP、拓展欧美”的工作方向,紧盯重点国别、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推动一批优质外资项目落地,全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外资企业和海外商协会是广西外资招商的重要依靠力量,广西将注重发挥标志性外资企业项目的牵引带动作用和重点海外商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加强信息共享、项目共推、实惠共赢方式,携手共同构建完善广西全球招商网络。(李陶钧)
编辑:李芊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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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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